[新聞] 賺50億罰12萬 瓏山林太划算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賺50億罰12萬 瓏山林太划算
時間 Sun Aug 17 10:14:4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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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罰12萬,但可以賺50億你賭不賭?」
這麼誘人的條件在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炒士林官邸地皮案真實上演。
不動產估價師估計這塊土地開發後可以獲利高達50億,
對照法院竟判決林只要繳12萬元結案了事,其間利潤差距4萬1666倍。
房產專家痛批這樣司法制度無異是「鼓勵建商賭一把!」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試算,該筆3519平方公尺、約1064坪是商業地。
以實價登錄價格來看,該區每坪土地價格260萬元,千坪就有26億元。
該土地開發銷售金額最高可達102億元,若扣除費用、成本,可獲利50億元左右,
相當驚人!
據了解,士林官邸特區的開發案中,主要有皇翔建設、鄉林建設和欣翰建設開發案。
林鴻堯持有的這塊土地最漂亮,面對士林官邸花園。
林為了將這塊與多名地主共同持有的土地設定地上權給瓏山林,因此假贈與13名人頭,
以符《土地法》需過半地主同意才處分共有地規定。
如此明顯違法牟利行為,卻輕判4個月,還可易科罰金,連坐牢都不必。
房產達人Sway痛批:「司法縱容建商,等於是鼓勵建商賭一把」!
尤其,林鴻堯若與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相較,林鴻堯更應吐出不法所得,
僅罰12萬元根本不痛不癢!
Sway說,葉國一之前以人頭戶買下士林官邸專案住宅,年初已吐回8億多元不法所得。
所以林鴻堯只罰12萬,對照葉國一不就太衰了嗎?
本報昨晚致電林鴻堯的委任律師張毓桓數次並留言請其回電,但至截稿前都未獲回應。
3.新聞連結:http://tinyurl.com/oq44ay5
4.備註:看起來超爽der,有沒有這件事的相關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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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6.2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8241683.A.87C.html
※ 編輯: vickyshan (124.6.25.8), 08/17/2014 10:15:48
推 magi3Q: 豬油 08/17 10:15
→ butty973: 1樓噴對女學生兩億 易科罰金3萬 08/17 10:16
推 flydragon198: 真的只有12萬嗎??沒有喬事費用之類的? 08/17 10:16
推 alprazolam: 旺旺眼紅 08/17 10:16
推 KevinLiou: 顏色正確 過關 愛台灣的一切都是為了建國基金 08/17 10:16
推 MacOSX10: 014:感覺林鴻堯是綠der 08/17 10:16
→ snow3804: 連勝文:請投給我謝謝 08/17 10:17
→ ZhouGongJin: 600萬都能換不起訴...你信司法? 08/17 10:17
推 lovetweet: 繳了12萬,一切已合法 08/17 10:18
→ andybrad: 規則就這樣定 你也罰了 所以過了吧 = = 08/17 10:19
為啥一個罰8億,一個才罰12萬,顯然有問題吧
噓 eeffbbjjoo: 死鬼島 08/17 10:20
推 suin7913: 顏色對了 八卦版鄉民不會在意的 08/17 10:21
→ bjoe: 發生都幾天了這兩天狂炒~~~~不知道自由最近得罪誰了 08/17 10:21
推 hillll: 賭什麼賭 看看保險全民買單上千億 一毛都不用出 08/17 10:21
推 scaredreal: 建國基金+49億9千9百88萬 08/17 10:22
→ bjoe: 這種用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來判其實都是為了符合"社會期待" 08/17 10:22
那為啥葉國一罰到8e,林先生才罰12萬?我就覺得這點奇怪@@
推 aponla: 請低調 一定是中時刻意造謠抹黑 08/17 10:22
→ otld: 鬼島只有對小老百姓特別狠而已 08/17 10:22
噓 akamen: 法院誰家開的大家都知道 他們沒財團就沒得收錢了 08/17 10:23
→ bjoe: 因為"專案"需要有特定條件~~這種登記所謂的人頭事實上不犯法 08/17 10:23
※ 編輯: vickyshan (124.6.25.8), 08/17/2014 10:24:53
推 scaredreal: 平常痛批財團建商的吱民勒? 08/17 10:24
→ potionx: $$$$$$$$$$$$$$$$$$$$$$$$$$$$$$$$$$$$$$$$$$$$$$$$$$$$$ 08/17 10:24
推 flux: 689就愛這一味 08/17 10:24
→ bjoe: 所以只能用"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用這條表示認定你程序有問題) 08/17 10:24
→ bjoe: 法院認定你登記的原因應該是"贈與"行為而不是"買賣"行為 08/17 10:25
推 Colantoni: 什麼12萬 你不知道還有其他人事費用要繳嗎 08/17 10:26
推 nitero: 08/17 10:26
推 dreamersin: 最近開始覺得扁被區區的海角7億搞真不值得 08/17 10:26
推 Su22: 大 家 看 清 楚!! 08/17 10:27
→ bjoe: 我去研究看看葉國一那案 08/17 10:28
噓 jammy50605: 中時要先查證 08/17 10:29
→ decadeW: 用錢解決大家困擾 08/17 10:30
→ AustinPowers: 幽靈地主... 08/17 10:35
→ bagasan: 炒房去死吧 08/17 10:35
→ AustinPowers: 找13個人頭地主花的費用肯定超過12萬... 08/17 10:37
→ bjoe: 我記得他是找公司員工.... 08/17 10:38
推 LoveFood: 龍沙林:ㄎ~~我放銀行定存都夠我繳罰金 08/17 10:38
→ cheese0616: 公平正義 08/17 10:40
推 dave01: 意外嗎? 建商不賺 哪有錢拿去污西官員 08/17 10:43
推 richjf: 花個幾億買通法官就好? 08/17 10:45
推 waloloo: 你以為豬油幫台灣發聲,他也捐很多錢給K黨 08/17 10:46
噓 taiwan81903: 爛透了 根本應該直接罰他獲利的1/2 08/17 11:13
推 aragonite: 太有趣了!高調! 08/17 11:22
推 nsaids: 建商有哪個是好貨嗎 08/17 11:31
→ s922989369: 旺旺眼紅 08/17 12:18
推 codehard: 就正直善良啊 08/17 13:35
噓 p1227426: 不法獲利 沒入 08/17 14:38
推 childay: 推文扯藍綠是在沖三小, 眼中只剩藍綠了?? 08/17 17:17
推 james251: o50E利潤還有好幾億要打通官員的啦 沒這麼簡單 08/1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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