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男逼車被判觸犯「殺人罪」《逼車法》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日男逼車被判觸犯「殺人罪」《逼車法》
時間: Thu Oct 1 13:02:18 2020

日男逼車被判觸犯「殺人罪」 《逼車法》已正式上路

tvbs 張婉儀 報導

https://i.imgur.com/aeKwrs7.jpg

日前在台88線快速道路發生一起水產行小貨車追撞大型重機的車禍意外,事實上,日本也
曾發生過類似的案件,造成22歲的大型重機騎士死亡。警方當時以「殺人罪嫌」逮捕以時
速約96km/h惡意逼車衝撞騎士的40歲的汽車駕駛,檢方也以「殺人罪」起訴,最後汽車駕
駛被求刑18年,日本大阪地方法院�磥銙'h年以觸犯殺人罪,判決被告16年有期徒刑。

根據日本檢方表示,從行車紀錄器畫面可以判斷,當下兩車很明顯即將要發生追撞,但汽
車駕駛卻沒有嘗試閃避或做出能避免意外發生的反應,因此認定本身就有意害死大型重機
騎士。針對這樣的判決結果,日本網友並不滿意,普遍認為求刑太輕,希望能重判。

此外,有鑑於日本近年來國道逼車頻傳,今年六月底日本逼車法已經正式上路,規範對象
除了汽車之外,也包含在日本路上能見度相當高的自行車族群,其中逼車、急踩煞車等各
種危險駕駛行為都會開罰。根據日本法律定義,以妨害通行為目的貼近車輛或急踩煞車等
行為就是逼車,而逼車行為一旦造成危險車禍,最高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
以下罰金,換算成新台幣約為27萬元。

回過頭來看台灣法規,若遇到危險逼車行為,包含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
使他車讓道,或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都
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規定,可處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至於因他人惡劣行徑引發車禍事故而受到傷害或較嚴重的財產損失的民眾,可以依民法第
184條及同法第195條規定,要求對方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此外,受害人因此喪失、減少
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的需要時,也可依同法第193條規定一併要求其負責。另一方面,
由於民眾是因為駕駛人惡劣的逼車行為導致身體受到傷害,同時得依刑法第284條第1項提
起過失傷害罪的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6ijjyp


6.備註:
反觀台灣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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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重機上國道,交通部這樣說: https://i.imgur.com/q1zsmXs.jpg
看留言猜事故車輛: https://i.imgur.com/lqbbZzF.jpg
重機的終極防衛駕駛: https://youtu.be/mIs8EzWw3ow

when you're on your bike, you're on your 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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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il: 不涉及修法,院檢要有guts  10/0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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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rx3721: 幹台灣落後國家  10/01 13:17
推 davidbright: QQ  10/01 13:18
推 arcysaint: 反觀台灣,立委到底幹什麼吃的??  10/01 13:18
→ wind0710: 台灣是同情加害者!!!  10/01 13:19
→ arcysaint: 恐龍法官也一堆輕判的耖  10/01 13:19
推 shinkiro: 綠共:不爽可以滾去日本  10/01 13:19
噓 alliana: 台88線那個就殺人罪起訴,判的也比大阪那個重。那些說反  10/01 13:20
→ alliana: 觀台灣的是中文理解能力太差還是?  10/01 13:20
推 pandajohn: 台灣想殺人 買台納智捷 再蹲點就好了  10/01 13:20
→ trywish: 其實律師夠強,你主觀上想用車子撞死人也是殺人罪。沒撞  10/01 13:20
推 smonkey: 台灣這麼注重人權,除了傷了法律人的以外都可教化  10/01 13:21
→ trywish: 死就只是逼車,一堆人都看不懂內文就是了。  10/01 13:21
推 eterbless: 上個月26號發生的事現在就已經判刑?噓的是什麼時間來的  10/01 13:21
→ cx3373: 人家先進國家就這麼做了台灣不跟進嗎不是最喜歡用兩公約來  10/01 13:21
→ cx3373: 再拿嘴炮  10/01 13:22
推 surimodo: 不爽你們去司法改革= =  10/01 13:23
推 lzhhilly: 反觀  10/01 13:24
→ egg781: 查文章警察是用強制罪送辦欸  10/01 13:25
推 killeryuan: 反觀  10/01 13:26
推 shukashu0816: 廢物立委  10/01 13:27
推 fp737: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10/01 13:28
推 farnorth: 綠共柯黑不敢  10/01 13:28
推 aj064534: 罪犯天堂  10/01 13:29
推 riker729: 酒駕都不敢定義成殺人罪了 逼車算什麼  10/01 13:29
→ bnn: 你各位現在還有一個手段 想幹點什麼都是不慎碰撞 要感恩  10/01 13:31
推 jeff66: 交通部長做啥去了  10/01 13:32
→ bnn: 記得不要不慎碰撞法律人 其他身分都可以輕罰幾千也不會死刑  10/01 13:32
推 ccucwc: 反觀  10/01 13:34
推 lesterc: 反觀 落後第三世界台灣 還在四輪至上  10/01 13:34
→ loby1234: 法官:無罪釋放 小央政績 我說完 誰讚成 誰反對  10/01 13:35
推 prpllark: 屏東日常  10/01 13:36
推 qers4609: 這在台灣最多關2∼3年  10/0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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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HGF2468A: 用那條  10/01 13:39
推 monkeydog119: 難怪日本笑台灣人 好騙難教愛錢怕死愛做官  10/01 13:39
推 pccnup: 先進國家  10/01 13:39
推 gotohikaru: 日本也今年才修法 台灣再等個30年吧  10/01 13:40
推 Ilat: 不只酒駕天堂 有多了逼車天堂 日本人可以來釋放壓力  10/01 13:41
推 zakijudelo: 反觀台灣  10/01 13:43
推 superplay: 支持逼車為殺人罪  10/01 13:43
噓 ksk0516: 落後國家和先進國家比三小  10/01 13:43
推 kt040: 16年 反觀台灣搞不好6個月以內得易科罰金  10/01 13:43
推 new71050: 台灣逼車合理被逼一定自己有問題  10/01 13:44
推 kuan50118: 反觀自詡先進國家的重花冥國  10/01 13:44
推 meowlike:  10/0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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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lissalewis: 日本開貨車的那個應該是台灣過去的  10/01 13:45
推 liusean: 反觀  10/01 13:45
推 s094392: 哈哈台灣  10/01 13:46
推 spark12: 台灣念法律系是不是聯考分數最低的去念?怎麼跟國外差多?  10/01 13:47
推 loltrg42972: 日本還知道要修法 反觀  10/01 13:47
推 otter: 聰明用路人  10/01 13:50
推 sheepxo: 台灣需要這個法  10/01 13:50
推 miuccina: 台灣真的是鬼島  10/01 13:51
→ wulaw5566: 反觀  10/01 13:52
推 theword: 往車道開門也順便 謝謝  10/01 13:52
推 cosmite: 反觀  10/01 13:52
→ iqeqicq: 全球最難考的駕照之一就是日本  10/01 13:53
推 ack0217: 司法官超難考的想說法官都很聰明  10/01 13:54
推 cacougly: 反觀  10/01 13:55
→ drump: 反觀  10/01 13:56
推 chengb: 通通可教化  10/01 13:56
→ andreas022: 請台灣比照辦理  10/01 13:57
推 bardah2c: 反觀低能china民國�]  10/01 13:58
→ VVax: 真的該跟日本統一進步比較快  10/01 13:58
推 ufo15526368: 反觀司改,加害人不能重判  10/0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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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180352: 是在指「日本也有發生過類似的案件」  10/0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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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nek: 式撕髮  10/0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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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pnose: 變化去做調整。  10/01 14:21
推 mxr: 反觀民進黨 酒精衝紅燈撞死人  10/01 14:21
推 linnx: 先進國家  10/0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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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SUSboy: 不用期待了 台灣法界已經爛到根  10/01 14:27
推 offstage: 台灣法律人會說若鄉民理盲濫情  10/01 14:27
推 basslife: 反觀 這種這麼明顯的當然是蓄意殺人阿  10/01 14:27
→ Arsitaka: 484都沒在看內文阿  10/01 14:27
推 lonelytea: 不酒駕怎麼當官  10/01 14:27
推 issndard5655: 台灣四輪大爺:交通部都我的人 想跟我鬥  10/01 14:29
推 rinsoukan: 台灣法律就是廢  10/01 14:32
推 ZIQQ001: 反觀台灣  10/01 14:33
噓 industrialld: 台灣人本來就落後土人,日本看不起正常  10/01 14:35
推 riches: 小貨車and 機車 怎麼好像哪裡看過阿  10/01 14:36
推 jfriendtw: 日本法官有在收紅包嗎  10/01 14:38
推 ihczfu: 反觀  10/0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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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pchan: 司機殺人、吸毒殺人,有罪!  10/0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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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idelines: 華鴿:沒發生事故,沒上新聞,不舉為宜.  10/0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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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ndy3021515: 反觀鬼島:防禦性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  10/01 15:44
推 owenbai: 反觀  10/01 15:44
推 xaxa0101: 反觀  10/01 15:44
推 drugwitch: 希望台灣也要有  10/0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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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ulia3361: 反觀  10/0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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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nakei14702: 台灣這個穩穩是意圖殺人阿  10/0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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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naswang01: 台灣不適用,民情不符  10/01 16:07
噓 cheng31507: 反觀鬼島  10/0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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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cott850205: 反觀  10/01 16:30
噓 genovis: 反觀台灣一堆人渣敗類  10/01 16:33
推 fcz973: 不慎而已殺什麼人,日本真是落後國家  10/01 16:39
推 TOHNOAKIHA: 反觀  10/01 16:40
推 seven541: 台灣立委學著點  10/01 16:40
噓 zero50147: 反觀  10/01 16:44
推 gwofeng: 殺人罪太沉重,我們台灣都是不慎擦撞  10/01 16:49
推 scott29: 反觀  10/01 16:57
噓 kerkeruccu: 台灣法界:微醉不舉  10/01 16:58
推 taisam23: MIU404有一集就是在講惡意逼車,最後也有說到逼車法已經  10/01 16:59
推 neoa01: 反觀小英民進黨完全執政下的台灣,民進黨的立院、  10/01 17:04
→ neoa01: 司法(台北那兩個市區競速的,扯)、行政院的怠惰  10/01 17:04
推 lalamio: 台灣立法院=高級養老院  10/01 17:04
推 kemmok: 拜託不要反觀,這會顯得臺灣政府多智障  10/01 17:08
推 cow09421: 落後國家  10/01 17:10
推 blue500: 過高屏溪請別再講三小法律了好嗎  10/01 17:13
推 sleepmilk: 反觀  10/01 17:21
噓 rufugy: 逼車算殺人? 那就吸毒再逼車就無罪啊  10/01 17:23
推 koyo017: 人家才是法治國家 台灣算了吧!  10/01 17:26
推 OverInfinity: 推日本  10/01 17:27
推 illya65536: 反觀  10/01 17:28
推 bananaduck: 這樣才對,逼車都是垃圾  10/01 17:29
推 jil: 台灣這時候就看不到國際了 垃圾執政  10/01 17:29
推 CKNTUErnie: 台灣...  10/01 17:31
推 WarIII: 反觀  10/01 17:31
噓 Nikeee: 你台灣就認份 遇到逼車記得退3步  10/01 17:34
推 RealGarden: 這是 台灣價值 好嗎? www  10/01 17:34
推 casio0406: 屏東垃圾鴿子:不慎擦撞  10/01 17:35
推 tengl: 很明顯 台灣就是落後國家 人民水準不高  10/01 17:35
推 snownow: 日本這個也是前幾年有一個在國道逼車的好像害死一家三口  10/01 17:36
→ snownow: 還四口,才增加的法律  10/01 17:36
推 aidraz: 台灣目前只有時力黨團邱顯智喊要提案修法,希望不要被封殺  10/01 17:37
→ aidraz: ....  10/01 17:37
→ aidraz: http://i.imgur.com/ATmvVO9.jpg  10/01 17:38
推 misu2718: 台灣就四不像啊,不是聯合國也不是什麼人權組織會員,  10/01 17:39
→ misu2718: 一直拿國際公約來維護殺人犯的生存權,好的不學,壞的  10/01 17:39
→ misu2718: 也不敢學,只會自慰,自己是民主人權國家  10/0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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