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港廢棄商場性侵勒死女模還棄屍 凶嫌程宇確定逃死

作者: H1N1virus (H1N1)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南港廢棄商場性侵勒死女模還棄屍 凶嫌程
時間: Thu Oct 15 16:10:06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37969
南港廢棄商場性侵勒死女模還棄屍 凶嫌程宇確定逃死
2020-10-15 16:01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男子程宇3年前在南港廢棄商場性侵陳姓女模,事後擔心事跡敗露勒斃陳女棄屍,他被逮
後瞎扯梁姓女友也涉案仍被識破,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
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程宇(26歲,原名高廷宇)2013年曾4度和幼女性交,衛生局通知他接受身心治療和輔導
教育,但他都未依規定時間報到;程宇有多項前科,2016年曾攜女伴到酒店住宿,持偽造
信用卡支付費用,期間在餐廳吃飯、向飯店租借筆記型電腦,隨即不見蹤影,讓酒店損失
近10萬元;另約在網咖認識的友人吃燒烤,借用友人iPhone未歸還。

程宇2016年12月先以支付模特兒拍攝費用為由性侵一名女子,當時女子被帶到廢棄、沒有
光線的商場,程以手指強摳她陰道。女子擔心性命不保,說「生理期來了」,程改要求「
打手槍」。

程宇食髓知味,他2017年3月1日以邀約陳姓女模拍宣傳照為由,帶女模進入南港某廢棄商
場,用手掐住脖子後性侵得逞,擔心事跡敗露,拆下背包的背帶勒斃陳女,再拖到地下室
隔間棄屍。案發後,程胡扯梁姓女友也涉案,檢方認為他難以教化,出監後可能再犯,且
犯後嫁禍他人,完全不知悔悟,求處死刑。

一審認為,程宇為滿足性慾計畫性侵女模,犯後因女模尖叫,擔心事跡敗露,動手殺害女
模,事屬突發,且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程雖有許多辯解,但「畏
罪」是人之常情,不能以此認為他窮凶極惡,並指死刑是剝奪他人生命,判決應謹慎而處
程無期徒刑。

二審委託嘉義大學朱惠瑛助理教授作司法心理鑑定報告,探討程的人格發展史、成長發展
歷程、犯罪動機,結論認為程宇在高度外控的環境及監督的環境中,可減少侵害他人的機
會、降低攻擊慾望。

二審認為,因2009年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其中公政公約第6條第2款明定要犯「情節最重大
犯罪」才能科處死刑,而程宇罪行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無不當
,因此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程宇上訴,全案定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32.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749408.A.C5F.html
推 PanaS0Nic: 不用負責嗎  10/15 16:10
推 s820912gmail: 市長是在哈囉  10/15 16:10
→ roywow: 殺一個人很難死刑吧?  10/15 16:10
推 BlackBass: 幹 還要支付他在牢裡的生命  10/15 16:10
→ BlackBass: 直接讓他器捐好嗎?  10/15 16:11
推 xuein: 關鍵字,法官認為非情節重大∼我暈了!  10/15 16:11
推 kobest: 這真的是綠共政績 吸毒砍人都無罪了  10/15 16:11
推 syldsk: 法官就都不要生女兒  10/15 16:11
推 findwind0826: 殺一個本來就不是情節重大  10/15 16:11
推 ericugly: 小菸司法改革成功 政績+1  10/15 16:11
→ coolron: 小英政績+1  10/15 16:11
推 hydra3179: 當初梁姓女模也是被失智列車出征  10/15 16:11
推 eko112: 來看看13年左右會不會假釋 XD  10/15 16:12
推 katanakiller: 這件案子是不是一堆八卦鄉民被打臉那件  10/15 16:12
→ koromo1991: 又不能判死刑 人權真貴重  10/15 16:12
推 kcclasaki: 四度和幼女性交!....  10/15 16:12
推 nakayamayyt: 好爽 關25年就出來了  10/15 16:12
→ Submicromete: 台灣司法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個笑話  10/15 16:12
→ yesman1214: 真希望有女法官同樣被強姦後棄屍  10/15 16:12
推 Isveia: 當然逃死啊,哪一次沒有逃死?犯罪天堂可不是浪得虛名。zz  10/15 16:12
噓 zwxyzxxx: 我就不懂了這種累犯的為啥 可以讓他趴趴走  10/15 16:12
推 scottandk: 這件案子好久囉...原來那麼久了  10/15 16:12
推 medlife0830: 法官是幫活人不是幫死人的  10/15 16:12
推 kelon: 在台灣殺人沒無罪就不錯了 不過一審那段實在太瞎了  10/15 16:12
→ yesman1214: 最大的心願  10/15 16:13
推 YLTYY: 一審在供三小  10/15 16:13
→ hdotistyle: 小菸政績 讚  10/15 16:13
噓 derrick1220: 法官: 口亨!反正判不判死 本官都有領終身俸可領  10/15 16:13
推 lwamp: 小英又一次成功保護殺人犯人權 小英政績+1  10/15 16:13
→ medlife0830: 關一關又可以出來做愛犯案了 真好  10/15 16:13
→ kaodio: dpp德政  10/15 16:13
→ aisitelu: 有多項前科 奇怪 那之前都教化失敗 沒人有責任?  10/15 16:13
推 trapt: 超扯  10/15 16:13
噓 bastet729: 4度和幼女性交?台灣真的犯人天堂欸 這種垃圾可以死刑  10/15 16:14
→ YLTYY: (ゴ′�腦s�腹^ゴ什麼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  10/15 16:14
→ bastet729: 了嗎?  10/15 16:14
→ bastet729: 可憐這次仇女宅沒得嘴價錢沒談好了......  10/15 16:14
推 KuaKuaGi: 社會安全網 有夠安全  10/15 16:14
→ PaulAllen2: 柯師父政績+1  10/15 16:14
推 metal521: 台灣殺人部會判死刑啦  10/15 16:14
噓 henry455235: "手段非特別殘暴"法官也太重金屬  10/15 16:14
噓 marsonele: 溫馨  10/15 16:14
→ aisitelu: 第一次犯罪說可教化就算了 一堆前科的 還在可教化  10/15 16:14
推 bysy2322: 4度和幼女性交  10/15 16:14
→ vowpool: 全力幫加害人辯護欸 那些法官  10/15 16:15
推 kfclikeshit: 加油,再撐個十幾年就能假釋了,司改大成功  10/15 16:15
推 Ppqp: 這個出來沒再犯 我樓下一百樓通通請雞排  10/15 16:16
噓 johnny04a: 高度監控? 直接下地獄好嗎  10/15 16:16
→ YumingHuang: 正義必將得到聲張 .. 台灣司法例外  10/15 16:16
推 lats: 連續犯不同的案不算重大,筆記  10/15 16:16
→ kivan00: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  10/15 16:16
噓 gto01010: 人你媽之常情  10/15 16:16
噓 a7788783: 四度與幼女性交,是蘿莉控啊?還是欲求不滿?  10/15 16:16
噓 lesnaree2: 跟中共開戰先殺法官  10/15 16:16
推 yymeow: 兩公約施行法當年立院亂立法的,現在可以廢掉嗎??  10/15 16:17
→ Brucetk: 這種出來也是禍害,死一百次都不夠  10/15 16:17
→ kivan00: 有沒有哪種殺人方式才叫殘暴的八卦?  10/15 16:17
噓 akway: 又是兩公約  10/15 16:17
推 mxr: https://i.imgur.com/WySQPtv.png  10/15 16:17
推 Aqqqa: 修復性司法???  10/15 16:17
→ snow3804: 殺一個不夠重大  10/15 16:17
→ mxr: 民進黨執政 犯罪仔保證  10/15 16:17
推 matatabi: 台灣法官最好自己遇到一次  10/15 16:18
推 TZUKI: 小英又補了一個破洞 真讚  10/15 16:18
→ nakayamayyt: 撞死法官轉任的律師就是特別殘暴  10/15 16:18
推 k1400: ————經典失智列車————  10/15 16:18
→ gtab: 在不嚴格管控 是想把台灣印度化嗎? 又強暴又殺人的  10/15 16:18
噓 phoenixhong: ...且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程  10/15 16:19
→ phoenixhong: 雖有許多辯解,但「畏罪」是人之常情,不能以此認為  10/15 16:19
推 jaim: 817的理想國度  10/15 16:19
→ phoenixhong: 他窮凶極惡...  10/15 16:19
→ whiteseyes: 強姦殺人不重大喔  10/15 16:19
噓 xx60824xx: 判三小  10/15 16:19
→ dasuperray: 趕快叫陳師孟出來整肅一下法官好了  10/15 16:20
噓 a20351: 性侵殺人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 台灣殺1.2個人都不會被判死  10/15 16:20
推 SnewDrop: 可教化啊,哪次不可教化了  10/15 16:20
推 rockyegg: 又不是殺法律人 怎麼可能死刑勒  10/15 16:20
推 Laurara: 這男的長得很猥瑣還能騙到一堆正妹  10/15 16:20
噓 Primk: 高度外控的環境及監督的環境中,可減少侵害... 誰做? 幹  10/15 16:20
推 linceass: 小英司改政績+1  10/15 16:21
→ phoenixhong: 嗯嗯,性侵殺人非窮兇極惡...幹你娘的台灣司法真棒  10/15 16:21
→ phoenixhong: 啊!  10/15 16:21
→ adachitaeko: 這判決鼓勵性侵犯直接殺被害人脫罪啊  10/15 16:22
推 qmaper: 受害者死了就沒人權  10/15 16:22
→ adachitaeko: 雖然也不是第一次這樣判了  10/15 16:22
噓 whizz: 兩公約乾台灣屁事 幹  10/15 16:22
推 tkhunter: 要性侵殺害法官女兒才會情節重大  10/15 16:22
→ adachitaeko: 南港女童在校被性侵殺害案  10/15 16:23
推 zebra7: 希望哪天殺到法官家人 一定很好笑  10/15 16:23
噓 scifinder: 法匠:逃死啦∼哪個不逃死  10/15 16:24
推 monkeydog119: 蔡英文啊蔡英文 歷史罪人啊  10/15 16:24
推 neoa01: 殺人發生在小英民進黨執政時,然後審判又是小英司改時,  10/15 16:24
推 stja:  10/15 16:24
→ neoa01: 哀難怪好人不長命,壞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爐渣案亦同)  10/15 16:24
→ adachitaeko: 竹東少女焚屍案都沒判死  10/15 16:24
噓 jeff0025: 小菸政績  10/15 16:25
推 TsaoCharlie: 醬也好,待假釋出獄後家屬可以私法制裁  10/15 16:25
推 Shin722: 司法改革非常成功 小菸政績+1  10/15 16:25
噓 lesnaree2: 情節重大到底是什麼 現在是人治社會吧  10/15 16:26
推 joe00477: 台灣殺一個人真的不會死刑  10/15 16:26
推 monkeydog119: 廢死聯盟已經勝利了,整個司法體系都滲透完了,都可  10/15 16:26
→ monkeydog119: 教化,請蔡老英完全執政勇敢修法廢除死刑,反正都不  10/15 16:26
→ monkeydog119: 判死  10/15 16:26
噓 phoenixhong: 所以人家女兒養這麼大,被人渣計畫性侵後殺害,你法  10/15 16:26
噓 s10112: 可惜沒吸毒 不然就無罪了  10/15 16:26
→ phoenixhong: 官跟我說這畏罪人之常情?我幹你娘的也只是情緒激動  10/15 16:26
推 fly3434: 幹 關個幾年又出來繼續殺人?  10/15 16:27
→ phoenixhong: 的口頭禪而已!也更人之常情吧!  10/15 16:27
推 outsmart33: 政績+1  10/15 16:27
推 babyMclaren: 畏罪人之常情,不算兇暴!  10/15 16:27
噓 trillian: 法匠:性侵勒死棄屍 非情節重大 明年必考題了嗎  10/15 16:27
噓 Richael2001: 台北司法就是一個笑話,DPP吃屎  10/15 16:27
→ gginin007: 小英政績+1  10/15 16:28
→ trillian: 難怪說殺一個非法律人的話 不會被判死 真的是笑話  10/15 16:28
推 Zeroyeu: 不意外到心寒了,司法改革就是個笑話  10/15 16:28
推 medlife0830: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跟受刑人的 受害者是死人不受法律保  10/15 16:28
→ medlife0830: 護  10/15 16:28
噓 bluesky2: 呵呵 這關個十幾年之後 出來繼續性侵殺人 爽  10/15 16:28
→ trillian: 司法改革應該改的是偵查技巧 蒐證的嚴謹性 不是改革刑度  10/15 16:28
推 wesley234: 817 的優質選擇  10/15 16:29
→ bluesky2: 鬼島的法律就是可笑 殺一個人不會判死 無期徒刑不是  10/15 16:29
推 pool3690: 真的不意外  10/15 16:29
→ Nevhir: 性侵殺人 而且還是預謀的 竟然還能逃死  10/15 16:29
→ trillian: 現在D黨上台,各種自由心證下的量刑,越來越匪夷所思  10/15 16:29
→ bluesky2: 真的無期 關十幾年就出獄了  10/15 16:29
→ bluesky2: 我看哪天丟個一百萬出來 派個人去性侵法官女兒 再殺死  10/15 16:30
推 sunwt: 干KP啥事?3年前的台北市長是…跟你講了也聽不懂喇∼  10/15 16:30
→ bluesky2: 看看會判什麼罪?  10/15 16:30
→ trillian: 而且台灣的無期徒刑也是笑話,假無期  10/15 16:31
→ bluesky2: 要抓法官的女兒也不是什麼難事  10/15 16:31
推 hamaski3330: 小菸政績+1  10/15 16:32
推 ghostl40809: 鄉民失智列車之一  10/15 16:33
噓 blus1986: 法官護航犯罪垃圾  10/15 16:33
推 jassda: 洨鷹的死法改革好棒  10/15 16:33
噓 circum: 兩公約讚讚讚 台灣入聯指日可待啦  10/15 16:34
推 knnney: 經典失智列車,一堆人跟著記者編故事鍵盤辦案,還一堆人跑  10/15 16:34
→ knnney: 到人家臉書亂  10/15 16:34
推 veryGY: 再度驗證殺一個不會死 穩  10/15 16:35
推 RAY1203: 司法改革 台灣價值!  10/15 16:35
噓 demangel: 這個不槍斃再等什麼  10/15 16:36
推 neverli: 浪費稅金  10/15 16:36
推 hylio7754: 嘔嘔嘔綠支政績  10/15 16:37
推 ebeta: 台灣法官又不意外,小菸的司法改革就是廢死啊  10/15 16:38
推 zold: 法官, 不意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0/15 16:38
噓 mrfreud: 朱惠瑛助理教授 你各位記住了 以後再犯找她負責  10/15 16:38
推 mihono: 犯罪天堂  10/15 16:39
噓 windowdoor: 可教化啦 哪次不可教化  10/15 16:39
→ rngji: 可教化不意外  10/15 16:40
推 st86188go: 柯文哲下臺  10/15 16:40
推 fix78: 可以無罪確定了啦  10/15 16:40
噓 windowdoor: 性侵慣犯 最終性侵殺人 =無期徒刑 台灣司法好棒  10/15 16:42
噓 a6444long: 垃圾人渣低能賤畜直接斃了好嘛?幹  10/15 16:43
推 kenco: 817對不起受害者  10/15 16:43
推 asdf70044: 人根本不可能教化  10/15 16:44
噓 claretcider: 幹...被姦殺的如果是法官女兒 看他會不會判可教化 這  10/15 16:45
噓 claretcider: 如果出來又會再害死人  10/15 16:45
推 yongsyuan: 4度和幼女性交....死刑好嗎?  10/15 16:46
→ asdf70044: 這出來200%會再犯罪 看誰家女兒倒楣  10/15 16:46
推 onlyhuman: 小菸政績+1  10/15 16:46
推 ABA0525: 謝謝小英又保護殺人犯 感恩小英  10/15 16:47
推 Leoreo: 小菸政績+1 司改終於有成效了  10/15 16:47
推 vinex518: 讚讚  10/15 16:47
→ asdf70044: 垃圾左膠堅持犯罪人權的下場!  10/15 16:47
推 TR55: 以台灣司法 算判很重了  10/15 16:47
推 tttt0204: 讚讚讚 台灣法官沒有讓我失望過  10/15 16:47
→ asdf70044: 4度搞幼女 接著殺人 可教化大成功呢  10/15 16:48
噓 katzlee: 賽你娘  10/15 16:48
推 Dovahkiin: 國民黨法官:啊被害又不是我女兒,可教化! 幾年假釋出來!  10/15 16:49
→ Dovahkiin: 再犯我國民黨檢調法匠律師廢死反覆再審訴訟才有油水賺!  10/15 16:49
→ Dovahkiin: 跟電器用品一樣,幾年就壞了再犯,才能不斷消費購買一樣!  10/15 16:49
推 Tencc: 哈哈哈哈哈哈哈 讚啦 台灣的司法  10/15 16:49
→ Dovahkiin: 不斷消費 新被害者,把餅做大,才有油水,養活法律自己人!  10/15 16:49
→ ssccg: 殺一個非法律人就不是最重大,公定價了啦  10/15 16:49
→ Dovahkiin: 堅持加害者人權!保障加害者再犯權!興訟謀生!廢死㊣奧義  10/15 16:49
→ mow1982: 廢死,可教化,人權,精神疾病,緩刑,假釋  10/15 16:49
噓 LeonBolton: 死改會:誰說我們沒做事?!這不是又一個逃死了  10/15 16:51
→ iam0718: 多項前科的可教化殺人性侵犯 法律人心地善良給推  10/15 16:52
→ milleniue: 廢死女權聽到都爽到噴了  10/15 16:52
→ scottandk: 現在法官應該各黨派都有吧...而且DPP不是主張廢死?  10/15 16:52
→ iam0718: 哪個在監獄那環境不是降低所有慾望的 有出來的機率耶  10/15 16:52
推 DameKyon: 阿北政績+1  10/15 16:53
推 a35715987: 又是台男 真可怕  10/15 16:54
推 fantasy00249: 強暴殺人不夠情節重大(筆記  10/15 16:55
推 freezee: 幹  10/15 16:57
噓 chrisk0613: 台灣認證 強姦殺人不算行為重大 碰到法律人才會自動判  10/15 16:58
→ chrisk0613: 死刑  10/15 16:58
噓 keepwild: 垃圾法官  10/15 16:58
推 s9623452: 真棒呦 鄉民發現不用判死紛紛都跑去殺人  10/15 16:59
推 bodielu: 司法改革大成功  10/15 17:03
→ mt0542281: 馬路每天都有人開車殺人 這還好ㄅ  10/15 17:04
推 RandyOrlando: 菸粉還不快點出來護航 混啊?  10/15 17:04
推 bazkrkr: 法官會有報應被車撞死全家  10/15 17:07
→ awaken: 八卦阿宅又犯罪了  10/15 17:08
推 bq99: 幹你法官  10/15 17:11
→ bq99: 操你馬的他殺人有考慮嗎  10/15 17:12
推 bq99: 你判他死考量個屁  10/15 17:13
噓 otis41310: 幹你娘的垃圾判決啦操雞掰  10/15 17:13
推 NgJovi: 出來記得找嘉義大學朱惠瑛助理教授當面答謝一下  10/15 17:13
噓 mia20031226: 記者是審判者嗎什麼叫逃死87  10/15 17:14
推 ADEMAIN: 首抽台男真的超爽的 當人渣也沒差  10/15 17:14
推 Tenging: 狗官讚啦  10/15 17:15
噓 qqq5890003: 果然是台灣  10/15 17:15
推 stillcolor: 未依規定時間報到,然後有做什麼嗎?幹  10/15 17:18
→ stillcolor: 判刑是一回事,後續沒有強致力有個屌用  10/15 17:18
推 narratager: 司法一定會給殺人犯一個公道,因為死了就不會有選票  10/15 17:20
推 tikowm: 肏你媽屄的!每個都畏罪就能逃死刑的概念?  10/15 17:20
噓 hikari22: 我直接說了,垃圾法官,有種告我  10/15 17:21
推 danny814: 順利脫逃  10/15 17:22
推 forbake1: 司法改革哈哈哈哈哈哈  10/15 17:22
→ rabbit2233: 幹你娘,這是三小  10/15 17:23
噓 f7226456may: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 手段非特別殘暴  10/15 17:24
→ f7226456may: 恐龍法官經典名言  10/15 17:25
推 tbes: 台灣的司法真的好耶!  10/15 17:25
→ abc0922001: 這種已經有病了吧  10/15 17:26
→ duduhow: 是不是只有殺法律人才是情節重大阿  10/15 17:29
推 yeh0427: 可教化啦 哪次不可教化  10/15 17:31
推 beariscut: https://i.imgur.com/rar8kGj.jpg  10/15 17:31
推 Anda: 「高度外控的環境及監督的環境中」政府有能力提供這環境?  10/15 17:32
噓 bloodyiris: 又不用判死了? 司法改革 呵呵  10/15 17:33
噓 asuknow: 未看先猜可教化  10/15 17:33
推 abcde79961a: 法匠又要嗆人回家看A片囉  10/15 17:33
推 buslover: 政府連 讓人民免於恐懼 的環境都搞不出來了 還能做什麼  10/15 17:34
→ buslover: ?  10/15 17:34
推 Eclipsis: 能食髓知味再次侵犯死者並殺害 這叫畏罪後失手?  10/15 17:35
推 picass0607: 讚讚讚  10/15 17:37
推 Goog1e: 司法改革  10/15 17:38
噓 wajolihi: 台灣司法制度真的要改辣!  10/15 17:40
推 Endorphins: 高度外控?但就是控制不了啊!  10/15 17:40
→ a0226958831: 小!菸!政!績!加!一!  10/15 17:40
推 TOEY: 又是台灣司法的勝利(笑),這些法官再繼續當自由心證法匠,  10/15 17:41
→ TOEY: 總有一天會跑出一堆私刑者代替他們  10/15 17:41
噓 ananan1414: 兩公約跟台灣有殺小關係還在兩公約  10/15 17:42
推 wate5566: 不是姦殺法官女兒都能逃死 合理  10/15 17:43
噓 m7532005: 檢察官求處死刑 法官卻不讓他死唷 呵呵讚讚讚  10/15 17:44
噓 shioulanyu: 監獄跟法院都好多Errrrrrr男  10/15 17:45
噓 aitela: 台灣就沒參加兩公約,法官你再掰嘛!  10/15 17:48
推 brook03123: 司法改革大成功  10/15 17:49
推 ADEMAIN: 噁男監獄才多吧 關兩年就假釋出來的一堆  10/15 17:49
推 becca945: 3年了還沒判完  10/15 17:50
→ tysu229: 哈三小囉 智障  10/15 17:50
推 chenhunk: 25年後又會有人倒楣  10/15 17:52
推 a0226958831: 政黑綠畜洗地部隊到哪吃屎去啦?  10/15 17:53
推 y30048: 代表之前跟幼女性交後列管根本沒用啊  10/15 17:53
推 eayterrr: 想想也是 畢竟不是殺到法律人 當然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  10/15 17:55
噓 suhaw: 又死人了 柯文哲又不下台負責  10/15 17:57
推 panhoho: 勒死人不算窮兇極惡  10/15 17:58
→ garywu04: 台灣價值,真爽  10/15 18:00
噓 sotbc: 好棒的法官  10/15 18:00
→ lin916677: 那些司法官真的是吃屎的,難怪鬼島一堆殺人犯!操!!  10/15 18:01
推 catvsdog: 廢死聯盟大勝利 小菸司法改革政績+1  10/15 18:03
推 mesomelas01: 逃啦,哪次不逃了?  10/15 18:12
噓 BonKang: 小菸政績+1,又救了一個殺人魔  10/15 18:14
推 dodowawa: 還要特別殘暴就對了,下一階段叫非常特別嗎? 真的笑了  10/15 18:19
推 billleo0406: 可教化啦 哪次不是可教化  10/15 18:21
→ gogoro8: 這種不用永久隔絕?民進黨的司法改革蒸蚌,幹你娘  10/15 18:23
噓 rock0747: 真的是很棒,符合社會的期待  10/15 18:31
推 ym410798: 告密剋星  10/15 18:33
推 timmy90615: 沒病就幫你可教化  10/15 18:34
噓 jodie0115: 吠死聯盟棒棒  10/15 18:36
→ timcools: 台女擁有值得更好的 小菸政績+1  10/15 18:36
推 sxcv: 勒斃非特別殘暴非重大犯罪,畏罪殺人是人之常情,法官讚讚  10/15 18:39
噓 Pluto17: 性侵菜桶 會怎麼判?  10/15 18:44
推 s37166117: 唉  10/15 18:45
推 kenned: 幹 什麼叫兇殘 殺法官才叫兇殘吧 畏罪叫人之常情 幹  10/15 18:51
→ kenned: 幹 乾脆叫人性本惡 案最叫人之常情吧 幹 怎麼高度外控  10/15 18:52
推 wayaba: 印度姦殺犯想移民台灣啊 犯罪之島 聞名世界  10/15 18:54
→ u8814032: 高院找一個助理教授做鑑定,這樣就能採納作為判決依據,  10/15 18:56
→ u8814032: 真的傻眼  10/15 18:56
→ whitelady: 居然沒有死刑........  10/15 18:57
推 jader: 前科累累啊...  10/15 18:57
→ whitelady: 法官對於這些殺人犯還真是有大愛耶  10/15 18:58
推 adapt: 記得梁女超慘  10/15 18:58
→ loveapple33: 逃死啦,那次不逃死的?  10/15 18:59
推 joky2001: 真他媽的兩公約  10/15 19:00
噓 hlb5828: 讚哦,小英政績又+1  10/15 19:02
推 k22941920: 這一定不會死刑  10/15 19:03
推 shaman5566: 司法改革大★成☆功  10/15 19:08
推 dg7158: 所以說到底是那個智障讓垃圾兩公約入法的  10/15 19:12
推 Refauth: 台灣人喜歡生小孩給這些人強姦後殺掉 真是世界最奇怪人種  10/15 19:12
→ nicayoung: 垃圾台灣司法  10/15 19:17
推 Cecicly: 小菸政績  10/15 19:22
推 aszxdc12: 非情節重大(???  10/15 19:25
推 cloud1030: 小煙戰績再加一  10/15 19:25
推 max90157: 台灣價值  10/15 19:27
推 no1361: 幹^^  10/15 19:27
噓 gaykou: 逃什麼逃,不是無罪就不叫逃  10/15 19:30
噓 jenhaoliao: 台灣司法 就是笑話!  10/15 19:31
→ jenhaoliao: 民眾都對法官 沒信心  10/15 19:31
推 logitech2004: 全都是兩公約害得  10/15 19:34
噓 yujin: 幹你娘司法 這不叫非常殘暴是什麼 幹  10/15 19:37
噓 smallz: 小英政績  10/15 19:41
推 yangnana: 真的只殺一個不會判死刑 ?  10/15 19:47
推 nicky51: 這就是社會保護網  10/15 19:53
噓 q22w: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  10/15 19:55
→ q22w: 幹 直接勒死人叫非特別殘暴?幹你的法官  10/15 19:55
→ blackphantom: 到底情節重大怎樣才算?  10/15 19:56
噓 x59403050: 幹你的沒判死漸漸麻木了,以後周遭發生這種事也會無感  10/15 20:03
→ x59403050: 慢慢接受嗎  10/15 20:03
噓 cyjack: 司法改革 真是天大笑話  10/15 20:04
→ justboa: 人權是給活著的人,看誰不爽先殺再說  10/15 20:13
→ zoin: 被牽拖成共犯的超衰..台灣就被害人沒人權啦 一堆減刑理由..  10/15 20:16
噓 JeffMnO4: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  10/15 20:24
→ JeffMnO4: 法官要不要也去被勒一下  10/15 20:24
噓 JeffMnO4: 勒死是甲狀軟骨跟C形軟骨都骨折斷裂,很痛苦的死法你跟  10/15 20:26
→ JeffMnO4: 我說這叫非特別殘暴?  10/15 20:26
推 Mood10207: chihchuan專業法律人出來吠幾聲啊,幹!  10/15 20:26
→ Mood10207: 嗆我法盲  10/15 20:27
推 Centerpan: 小菸司改政績+1 看放出來誰倒楣  10/15 20:38
噓 DDRent5566: 又無期  10/15 20:42
噓 junnn: 菸黨 司改大成功  10/15 20:44
推 teddy13579: 法官到底是保護加害人?還是氣死被害人?  10/15 20:54
推 lazybr: 是氣死被害人家屬  10/15 20:57
推 Oisiossos: 司改有成!小英政績+1  10/15 21:00
→ ciafbi007: 難怪我是法盲 看不懂不死的原因  10/15 21:00
推 gotohikaru: 有死刑的國家殺一個人都很難死刑啦  10/15 21:02
推 lovez04wj06: 小英政績+1  10/15 21:1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1. 無g-mail帳號:選「名稱/網址」,名稱欄填上暱稱,網址欄空白不管~
2. 有g-mail帳號:留言框右下角的「通知我」,就會收到mail通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