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檢察官警告:公開田XX姓名 恐罰2-10萬

作者: lunli924 (餛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檢察官警告:公開田XX姓名 恐罰2-10萬
時間: Fri Oct 23 09:28:56 2020


http://i.imgur.com/tFt5wlX.jpg

各位肥宅鄉民自行決定

你是要被罰10萬 還是要被關兩年

希望各位好自為之 記得

禍從口出 不該說的 不要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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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VizZ: 哈哈哈 10/23 09:29
推 kcclasaki: 腎結石 推 kimula01:
推 frommr: X聖傑 10/23 09:29
噓 ianlin1216: 幹嘛我叫林聖傑自介不行逆 10/23 09:29
推 kkoam: 好大官威 10/23 09:29
噓 tw3002: 爸爸是警察局長的田XX是強暴犯喔 10/23 09:30
→ Murloc: 日日勝結 10/23 09:30
推 pinktogether: 我有個朋友 叫勝傑住在草屯好想他哦 10/23 09:30
→ boyen0917: 法律這樣規定的? 10/23 09:30
推 Sanger: 好大的官威啊 10/23 09:30
推 asd88049: 他又不是被害人 10/23 09:30
第一行就寫不能公開加害人身份了 請仔細看
→ botnet: 田伯光? 10/23 09:30
推 VVizZ: 左膠最愛的少年法就是這樣 10/23 09:31
推 scum5566: 就 x勝x 幹有種來關我啊 10/23 09:31
推 chen31502: 可是他是加害人 不是被害人 10/23 09:31
第一行就寫不能公開加害人身份了 請仔細看
推 xsc: 被害人?????? 10/23 09:31
第一行就寫不能公開加害人身份了 請仔細看

推 s06i06: 田 10/23 09:32
噓 preisner: 又在無限上綱了, 規範的是政府機關又不是一般人民 10/23 09:32
10/23 09:29
→ highyes: 聖結怎麼了嗎?  10/23 09:29
推 kimula01: 田懶覺  10/23 09:29
推 frommr: X聖傑  10/23 09:29
噓 ianlin1216: 幹嘛我叫林聖傑自介不行逆  10/23 09:29
推 kkoam: 好大官威  10/23 09:29
噓 tw3002: 爸爸是警察局長的田XX是強暴犯喔  10/23 09:30
→ Murloc: 日日勝結  10/23 09:30
推 pinktogether: 我有個朋友 叫勝傑住在草屯好想他哦  10/23 09:30
→ boyen0917: 法律這樣規定的?  10/23 09:30
推 Sanger: 好大的官威啊  10/23 09:30
推 asd88049: 他又不是被害人  10/23 09:30
→ botnet: 田伯光?  10/23 09:30
推 VVizZ: 左膠最愛的少年法就是這樣  10/23 09:31
推 scum5566: 就 x勝x 幹有種來關我啊  10/23 09:31
推 chen31502: 可是他是加害人 不是被害人  10/23 09:31
推 xsc: 被害人??????  10/23 09:31
推 s06i06: 田  10/23 09:32
噓 preisner: 又在無限上綱了, 規範的是政府機關又不是一般人民  10/2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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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ohac: 可四他四加害人欸 這樣法匠怎麼看  10/23 09:32
推 k1400: 他不是被害人  10/23 09:32
推 Ogrish: 連強姦犯都不能公布,那到處強姦人算誰的錯  10/23 09:32
推 tbes: 好大的官威阿。。。垃圾政府除了炒房還會啥?!  10/23 09:32
→ YLTYY: 田  10/23 09:32
→ a26893997: 違者無正當理由者 那告知他人強姦犯正在逍遙法外應該算  10/23 09:32
→ birdy590: 要挖眼還是要割舌  10/23 09:33
→ a26893997: 正當理由吧 哪有強姦犯可以這樣趴趴走只因為他爸是警察  10/23 09:33
→ windgaia: 加害人不是被害人  10/23 09:33
推 solidmiss: 勝  10/23 09:33
→ wcpsgb: 舉例條文跟個資法不一樣吧。而且是最重兩年  10/23 09:33
→ solidmiss: 傑  10/23 09:33
噓 snoopy920: 好大官威  10/23 09:34
→ blackjose: 上面寫加害人,內容寫被害人???  10/23 09:34
推 lovesinker: 台灣法律真的超保護加害人,被害人跟死者根本沒人理  10/23 09:34
推 ilohoo: 勝傑是個很常見的名字啊 全世界的勝傑都不能講哦 低能法律  10/23 09:34
推 lancer0960: 說到個資檢察官就震怒 ,說到性侵縮進龜殼變龜兒子  10/23 09:34
→ vera0204: 趕 羚 羊 勒  10/23 09:34
推 a15661263: 上面寫的是被害人姓名吧 加害人有說不能?  10/23 09:34
推 seastar1982: 那公布校長阿幹  10/23 09:34
推 snocia: 正常能量釋放  10/23 09:34
→ beatmania: 有人找民意代表嗎 ?  10/23 09:34
→ vowpool: 強姦不用判刑喔  10/23 09:34
噓 k70113: 舔腎結是吧?  10/23 09:34
→ a15661263: 要蝦虎爛要打草稿  10/23 09:34
→ koromo1991: 第一行是檢察官自己說的 法律規定的是被害人  10/23 09:35
噓 insomniatw: 你有仔細看嗎?  10/23 09:35
推 chinhan1216: 他自己說的規定說不能公布被害者 沒有說不能公布加害  10/23 09:35
推 basara30: 被害人被害人被害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10/23 09:35
→ chinhan1216: 者阿  10/23 09:35
→ koromo1991: 檢察官這算是曲解法條吧  10/23 09:35
推 MarXXXX: 腎結石發作  10/23 09:35
→ coffee112: 幹你娘 保護加害人 操你媽的這是甚麼智障法律 幹  10/23 09:35
推 cs09312: 當到檢察官法條都不會看嗎  10/23 09:36
→ jojomaan: 這檢察官是不是在恐嚇網友  10/23 09:36
→ kris4588: 拿保護被害人的法條來套在加害人身上????????  10/23 09:36
→ kris4588: ????????????????  10/23 09:36
→ wuyiulin: 嗚呼 好大的官威  10/23 09:36
→ faye112358: 好可怕喔  10/23 09:36
推 snocia: 法律、檢察官和法官保護加害人是常識吧,台灣的  10/23 09:36
推 scottandk: 很正常啊,有些菜鳥檢察官連西藥房是啥都不知道  10/23 09:36
→ beercat: 那加害人的爸爸,老師,校長呢?  10/23 09:36
推 chen31502: 誰管你第一行說什麼 法條怎麼寫才是重點  10/23 09:36
噓 timeaftime: 幹您涼  10/23 09:36
→ Arnol: 法律不就寫被害人XDDDDDDDDDDDD 有那裡寫加害人  10/23 09:36
推 subversive: 不是唱痴心絕對那個 是姓田  10/23 09:37
→ chtm: 兒少法??  10/23 09:37
噓 sh26225399: 檢查官會看法條嗎 法條是寫被害人  10/23 09:37
推 magamanzero: XDDD 引的內容只看到被害人 為什麼會說是加害人  10/23 09:37
→ jk01: 台灣就是犯罪天堂,法律會保護壞人  10/23 09:37
推 godoggy: 口口口口月券�纁�  10/23 09:37
→ kt040: 要等強姦犯強姦到法律人的小孩 才會改吧 我先睡30年會改嗎  10/23 09:37
推 Rilex: 勝傑出來打球  10/23 09:37
推 AveryHuang: bang!  10/23 09:37
推 mafeyabob: 日日腎結出來打打球  10/23 09:37
噓 wing0127: 那公佈他爸的名字  10/23 09:38
噓 zerok: 洗地喔  10/23 09:38
噓 einard666: 你的閱讀能力有待加強 請仔細看  10/23 09:38
噓 e04bank: 笑死  10/23 09:38
推 denniss: 條文寫的明明是"被害者",自己多加個"加害者"是怎樣?  10/23 09:38
噓 MADAOTW: 有種起訴全台灣人幹你娘  10/23 09:38
推 phix: 田富珍???  10/23 09:38
推 jerrylin: 台灣法律真棒  10/23 09:38
→ grandwar: 哇 嚇死啦∼那記者還不天天被判刑啊  10/23 09:39
噓 yen0829: 你發這文的意思是…?  10/23 09:39
推 chow365: 田伯光  10/23 09:39
推 reenwit: 他好爽哦,他是勝利者吧。勝利垃圾筒  10/23 09:39
噓 Noobungas: 哪條新聞?  10/23 09:39
推 sumo: 檢察官本來就法界最廢的那群 不意外  10/23 09:39
噓 ko363630: 幹,希望他被關進去的時候,被其他人強暴到脫鋼,操垃  10/23 09:39
推 xxxzxcvb: 五口不輸人桀  10/23 09:39
→ jerrylin: 加害人要保護 然後可以拼命抹黑受害者  10/23 09:39
→ ko363630: 圾  10/23 09:39
推 VVizZ: 因為沒念書引錯了阿  10/23 09:39
噓 OrangePlusXD: 報紙登槍擊要犯都寫全名了 強暴犯不行?  10/23 09:40
噓 eugene31431: 被害者跟加害者一樣?  10/23 09:40
推 gay7788: 田僑仔  10/23 09:40
推 ab4daa: 大家好我是勝傑  10/23 09:40
推 rancilio: 還好田伯光成年了,不然金庸就要被關  10/23 09:40
→ VVizZ: 正確法條是兒少法69  10/23 09:40
推 fedexlix: 第一行是法條?  10/23 09:40
→ VVizZ: 阿就左膠覺得少年犯不能讓大家知道以後才可以重回社會咩  10/23 09:40
噓 Davie0817: 不得揭露「被害人」姓名,騙人不識字?姓田的是加害人  10/23 09:40
推 littlelinsyu: 田阿傑出來打球咩  10/23 09:40
→ Davie0817: 吧?  10/23 09:40
推 kmshy: TSJ不口交!  10/23 09:40
推 walter41: 沒必要,反正之後就改名了  10/23 09:41
推 twerik: 法條就寫被害人,關加害人什麼事?是有多目障才會看錯?  10/23 09:41
噓 TFnight: 真的是檢察官???  10/23 09:41
噓 ajemtw: 台灣應該修法未成年犯法就該當成年人處理  10/23 09:41
→ mylife001: 請仔細看XD  10/23 09:41
推 cidcheng: 第一行寫加害人,但是「」裡面條文只有寫被害人捏 XDD  10/23 09:41
推 hqu: 日日月�p�纁� 不是強姦犯 不是加害人 爸爸不是草屯警局所長  10/23 09:41
→ zckxy: 司法轉型成功  10/23 09:41
噓 vincefan1347: 性侵真他媽噁  10/23 09:41
→ shocloud: 法條有問題修法啊,法律是檢察官訂的?  10/23 09:41
推 cccone: 法條是寫被害人,不是加害人,是記者不認真,還是律師在  10/23 09:42
推 Vladivostok: 恐三小?講日勝傑就好啦  10/23 09:42
→ cccone: 誤導?  10/23 09:42
推 susanna026: 覺得 被害人是誰?到底 這個是被害人?  10/23 09:42
噓 www8787: 沒差啊 反正人笨就會被騙 膽小的也會怕 就可以少掉很多人  10/23 09:42
推 phix: 田伯光不錯  10/23 09:42
噓 banana190: 強姦犯就監獄最下層阿,爸爸捨不得兒子進去  10/23 09:42
→ lingsk: 第一段太過矛盾,第二段還比較合理一點.  10/23 09:42
噓 yen0829: 新警察嗎,被派來洗地  10/23 09:42
推 Arnol: https://udn.com/news/story/121597/4797094  10/23 09:42
噓 ariadne: 加害人 被害人 傻傻分不清楚 法條沒寫保護加害人資訊  10/23 09:42
噓 hyperyoujo: 這殺小...檢察官說的是加害人,下面列出的條文寫的是  10/23 09:42
→ hyperyoujo: 被害人,是當大家文盲?  10/23 09:43
噓 JennyID: 少保法第69條有說不能揭露未成年刑事案件當事人資料,不  10/23 09:43
→ susanna026: 要恐嚇鄉民嗎?  10/23 09:43
推 denyy555: 社會的不公,檢查官幫了忙  10/23 09:43
→ JennyID: 是這條  10/23 09:43
推 TonyStuck: 好的 田裕彰之子 強暴犯勝傑  10/23 09:43
推 QhenQi: 田勝解怎麼了嗎  10/23 09:43
→ Arnol: 人家是主任檢察官捏 鄉民通通電電 這就是法律改革  10/23 09:43
→ sunsolars: 田家之恥,田伯光表示:弱雞  10/23 09:43
推 Bill8x1229: 田聖節我幹你老師  10/23 09:43
→ bamama56: 田伯光  10/23 09:43
噓 maniac854539: 看框框內的條文 是寫被害人沒錯  10/23 09:43
噓 Meclarity: 瞎雞巴亂掰你圖片第一行寫加害人後面條文寫被害人  10/23 09:43
推 STerry1986: 張冠李戴?  10/23 09:43
→ TwisTw: 田田舔舔,傻傻分不清楚  10/23 09:44
→ JennyID: 當到檢察官想嚇人還拿錯法條,莫名其妙  10/23 09:44
→ bnn: 哪條法律不能公開加害人姓名?  10/23 09:44
推 jn123: 推  10/23 09:44
→ bamama56: 人渣賤狗強暴犯田伯光不得好死  10/23 09:44
推 azytjr: 檢察官連中文都看不懂,笑屎  10/23 09:44
噓 Mraofrot: 連法條都用錯 太可笑了吧  10/23 09:44
推 AngeLucifer: 佛地魔2.0  10/23 09:44
推 HAHAHUNG: 一萬個強姦犯 萬聖節  10/23 09:44
推 dddc: TSJJJJ  10/23 09:44
推 winxp5566: 可悲啊 沒有警察爸爸 哭哭  10/23 09:44
推 xiaolo1008: PTT大部分都沒法學素養的低能兒啊  10/23 09:44
→ milkBK: 樓下最愛田XX  10/23 09:44
噓 jxxxx: 加害人 被害人 傻傻分不清楚  10/23 09:44
推 zeqcx: 新聞內容寫加害人,引用的法條寫被害人....?  10/23 09:44
推 gdfhy1: 加害人才是被害人 我都亂了...  10/23 09:44
推 hqu: 檢查官說不能說昍�諤T強姦未成年少女 不是官官相護 保護壞人  10/23 09:44
→ xiaolo1008: 講這麼多鄉民哪聽的進去  10/23 09:44
→ twmadrid: 檢察官跟所長感情多好??  10/23 09:45
噓 www8787: 一個司法官出來放聲 你看光是這篇就沒人敢說出佛地魔了  10/23 09:45
推 greg7575: 瞎眼狗  10/23 09:45
→ revise: 一堆人都叫聖傑 別對號入座好嗎?  10/23 09:45
推 ch333: 挖 文字遊戲耶 到底是加害人還是被害人呢  10/23 09:45
→ k102asdf: 不愧4犯罪天堂  10/23 09:45
推 qilar: 聖結石 BANG  10/23 09:45
推 spring53287: 繼續找法條壓沒關係阿,只會燒的更大  10/23 09:45
推 susanna026: 覺得 像這種辣雞是要遊街示眾 貼在社區門口 學校門口  10/23 09:45
→ susanna026: 告訴大家不能做壞事 要保護個屁?  10/23 09:45
噓 dean1990: 法條不是寫被害人?  10/23 09:45
→ hqu: 是為了司法的正義 司法~~~~~~~~~~~~~~~~~  10/23 09:45
推 BeNative: 田勝文  10/23 09:45
推 qazqaz69: 田亞霍台灣權志龍  10/23 09:45
噓 ytkuang: 大哥 要轉貼別人的文章先查一下法規資料庫吧 只有受  10/23 09:45
→ ytkuang: 害者不能公佈好嗎  10/23 09:46
推 eeccms: 好的 盛結  10/23 09:46
推 LuckJohn: 田勝傑  10/23 09:46
推 Palmont: TSJ  10/23 09:46
推 scottandk: 笑死給推  10/23 09:46
推 aure0914: 推文小心  10/23 09:46
※ 編輯: lunli924 (176.113.73.30 美國), 10/23/2020 09:47:32
噓 gtsp0964: 檢察官你好大我好怕喔~  10/23 09:47
→ revise: 前面說不能公布犯人姓名,可是法條只保障受害者ㄋㄟ  10/23 09:47
推 skylers0317: 立委都死了?沒人要講話?  10/23 09:47
推 doremi318: ???  10/23 09:47
推 eineFrage: 顆顆  10/23 09:47
推 e86117934: 把加害人當被害人?  10/23 09:47
→ revise: 執照用雞腿換的逆  10/23 09:47
推 diiky: 好怕喔  10/23 09:47
噓 ss88812: 是在跳針第一行什麼啦 法條根本沒寫加害人  10/23 09:48
推 dou0228: 13項是被害人 不是加害人吧?  10/23 09:48
噓 qazqaz69: 好扯喔剛去查了一下根本沒有,把"被"字自行改成"加"  10/23 09:48
→ scott20144: 聖潔!!  10/23 09:48
→ ss88812: 沒看仔細就不要在那邊丟臉了  10/23 09:48
推 jet22662266:  10/23 09:48
噓 StevenChen28: 工三小 規定的是被害人跟加害人有什麼關係  10/23 09:48
推 voyhanxu: 田腎糸吉 石  10/23 09:48
→ asdf70044: 這篇在幹麻辣==  10/23 09:48
噓 q0975190339: 搶抱飯日日傑傑  10/23 09:48
推 chinhan1216: 難怪只能當檢察官 還常常被法官電  10/23 09:49
→ live1002: 被害人?  10/23 09:49
推 howdo1793: 無法可管加害者啦 有夠低能  10/23 09:49
噓 stevenkuo: 法規資料庫 乾脆封掉好了  10/23 09:49
推 susanna026: 君不見 貼的通緝令 是抓那些壞人?壞人保護個屁?  10/23 09:49
噓 roea68roea68: 垃圾  10/23 09:49
噓 ronin9354: 法條是寫被害人 哪裡說不得公開加害人了?  10/23 09:50
推 hoanbeh: 檢察官怎麼考到的 連法條都不會看  10/23 09:50
推 Aquatics: 田勝傑是加害人還是被害人啊?還是無辜第三者?  10/23 09:50
推 ericugly: 我有朋友姓田,請問若他的小孩用勝傑這兩個字,筆畫好  10/23 09:50
噓 tonyycool: 印地引號裡面寫被害人 檢察官講加害人 環首之刑 還是  10/23 09:50
→ ericugly: 嗎  10/23 09:50
→ tonyycool: 環首死刑  10/23 09:50
推 pokemonoxo: 田 Bang!  10/23 09:50
→ dusty20695: 厲害了 法條沒寫的還能自行修改內  10/23 09:50
噓 will1205: 法律寫被害人 解讀成加害人 這三小  10/23 09:50
→ awsq00000: TXJ.  10/23 09:50
噓 jW72: 自己看清楚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  10/23 09:50
→ kaichun: 那我請國外朋友來公佈阿 漏洞我們比你這些狗屎檢察還會  10/23 09:51
→ huk40199: 哇好恐怖喔  10/23 09:51
噓 uj0130: 開始帶風向囉  10/23 09:51
→ kaichun: 找  10/23 09:51
→ huk40199: 田垃圾懶覺  10/23 09:51
噓 p8122632: 到底是被害還加害人搞定很亂  10/23 09:51
推 Refauth: 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10/23 09:51
噓 claire1999: 第一句說加害人跟法條寫的被害人根本不一樣好嗎 沒有  10/23 09:51
噓 libur: 想洗  10/23 09:51
推 chung928: 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國文老師呢?  10/23 09:51
→ hoanbeh: https://imgur.com/NpV5CRp.jpg  10/23 09:51
→ claire1999: 人提那個雖小到爆的小女生欸 那個姓田的又噁又長這麼  10/23 09:51
→ claire1999: 醜  10/23 09:51
噓 potatobb: 閱讀能力還好嗎?  10/23 09:51
推 p00o99o: 這個共犯結構真龐大  10/23 09:51
噓 jdn325: 低能弱智 明明就不得公開的是指被害人 帶什麼風向  10/23 09:51
→ deeeplove: 法盲??  10/23 09:52
推 kis28519: 檢察官嫌火還不夠旺 給.我.燒.起.來  10/23 09:52
噓 patchiang13: 檢察官沒有法條大,謝謝  10/23 09:52
推 susanna026: 覺得 像那些壞蛋才會被罵 才會被貼出來示眾 公告周知  10/23 09:52
噓 powernanasi: 笑死,偶好怕喔  10/23 09:52
→ susanna026: 通緝 拿法條是要嚇唬誰?  10/23 09:52
噓 riceworm520: 你這是眼睛不好還是田狗啊?帶風向嗎?  10/23 09:52
噓 losvin: 你PO這篇的用意是啥???  10/23 09:52
→ bkebke: 引用這條 就是說A強姦別人的話 民眾就會知B被他強姦  10/23 09:52
推 lin70493: 最倒楣的是不住草屯的同姓名者  10/23 09:52
→ smartwe: 日日月券�纁憛H!  10/23 09:52
→ bkebke: 除了學校和親人的話 誰會知道B是誰  10/23 09:52
推 hkr91511208: 喔喔 勝傑打球啊  10/23 09:53
噓 slimfat0202: 跳板三洨,幫忙恐嚇的?  10/23 09:53
推 keyman2: 嚇嚇法盲 驚不驚喜 意不意外  10/23 09:53
→ lin70493: 好啦TSJ嘛  10/23 09:53
→ ronin9354: 法條跟新聞中"某人表示"想混在一起講? 是帶風向嗎?  10/23 09:53
→ eipduolc: 公開是什麼意思,田XX就是田XX這樣嗎  10/23 09:53
推 romeie06: 我有朋友在草屯 我叫他名字要被罰錢歐?  10/23 09:53
推 just8811: 你是不是看不懂文章內容?  10/23 09:53
噓 AzraelSnow: 你自己看不懂是不是?  10/23 09:53
推 kenco: 難道又有黨證?  10/23 09:53
噓 vincent8914: 不是被害人??  10/23 09:54
噓 CELTICS: 檢察官看不懂中文逆  10/23 09:54
推 spring53287: 勝傑強迫一名女同學田他老二,在巴哈姆特場外版的相  10/23 09:54
噓 dick0428: 是bang態嗎?  10/23 09:54
推 nodnarb1027: 好的 TSJ  10/23 09:54
→ spring53287: 關文章被不明勢力強制刪除,現在場外版燒的更大  10/23 09:54
→ mc929: 按這邏輯那宗瑞何時要提告  10/23 09:54
噓 r5e97nk63: https://bit.ly/2ThQhap  10/23 09:54
噓 peter211183: 閱讀能力有沒有問題啦 你自己仔細看啦  10/23 09:54
推 ko363630: TSJ不需要出來負責嗎?  10/23 09:55
推 MrBing: 好的聖傑  10/23 09:55
推 chengmei: 高調  10/23 09:55
推 adon0313: bang強暴  10/23 09:55
推 awheaton311: 他是被害人嗎?  10/23 09:55
噓 JNP2: 加害人 被害人???田靠爸  10/23 09:55
推 beoneg: 勝X石  10/23 09:55
推 onlyhuman: 小菸政績+1  10/23 09:55
噓 wwfwwcv: 前面寫加害人,後面寫被害人?你好歹貼完整一點的圖吧  10/23 09:56
推 jeff12280: 挖 我好怕喔  10/23 09:56
→ mmnnm: 幹 就一句未成年就要鄉民閉嘴....他是加害者耶...  10/23 09:56
推 Laucus: 我家公狗生小貓要取叫聖潔也不行?  10/23 09:56
推 offdensen: 美麗勝傑弓箭  10/23 09:56
推 steel: 台灣法律讚 專保護犯人  10/23 09:57
噓 azxcv81: 低能新聞,前面加害人法條被害人  10/23 09:57
→ azxcv81: 把大家當白癡  10/23 09:57
噓 tamixavier: 姓名又不是獨一無二的 我只講那三個字也犯法?  10/23 09:57
噓 atmcola: 公告第一行寫公佈未成年性侵加害人..但是法規內文寫  10/23 09:57
推 hsshkisskiss: 聖傑唱歌好聽!  10/23 09:57
噓 vul81320: 垃圾結出來打球啊  10/23 09:57
→ skuderic: 喔喔 不就你很大 我很怕?? 台灣法律 嘻嘻  10/23 09:57
噓 tteeccddyy: 法條是寫被害人 你把一個檢察官說的話當法條是有什麼  10/23 09:58
→ atmcola: 不得揭漏被害人 請問....這國文是誰教的哈哈  10/23 09:58
→ tteeccddyy: 問題?  10/23 09:58
推 susanna026: 覺得 想要鄉民閉嘴 貼法條 真的不要鬧啦 天底下 像這  10/23 09:58
噓 qaz223gy: 騙大家不懂法律喔 幹  10/23 09:58
→ susanna026: 種辣雞 只有被大家罵唾棄  10/23 09:58
推 firecrest: 加害人?我法盲我不懂啦  10/23 09:58
推 eason2000: 他是被害人???  10/23 09:58
噓 jeff12280: https://tinyurl.com/y5ah88tr  10/23 09:59
推 ohrring: 自己偷改法律條文是想洗什麼風向啊:)  10/23 09:59
噓 deathtrap: 加害?被害?國文理解能力還好嗎?  10/23 09:59
→ qaz223gy: 法條明明只有寫不能公佈被害人的 沒有說不能公佈加害人  10/23 09:59
→ jeff12280: 要嘛記者打錯不然就是引用錯的法條 是被害人不能公布  10/23 09:59
→ qaz223gy: 的好嗎?  10/23 09:59
→ atmcola: 說要保護加害人 但引用的法條內文寫保護被害人!  10/23 09:59
推 u284976: 公布「被害者」?我搞錯什麼了嗎?  10/23 09:59
推 Rsew: 內地公安果真厲害  10/23 10:00
推 jevin: 引號裡的法條是寫被害人  10/23 10:00
噓 kkb512sk: 還署名咧來人把他送評鑑阿,阿是主任檢察官喔沒事...盒  10/23 10:00
噓 amis911: 問東答西,法條寫的是被害人啊  10/23 10:00
推 skuderic: 何況他資料網路上都有 要肉搜個鳥? 又是加害人 到底法  10/23 10:00
→ atmcola: 檢察官是不是都文盲  10/23 10:00
→ skuderic: 律人跳出來是給人看笑話嗎?  10/23 10:00
推 piggymelon: 我有腎結石  10/23 10:01
推 Universe9999: 第四行就寫不能公開被害人身份了 請仔細看  10/23 10:01
推 fly3434: 內文明明是寫被害人,自己在那邊說加害人,想誤導大家啊  10/23 10:01
→ fly3434: ?  10/23 10:01
噓 shokuo: 去把性侵防治法看清楚  10/23 10:01
推 z80520xx: 喔耶 坐看好戲  10/23 10:01
推 wate5566: 加害人又不是被害人==  10/23 10:01
噓 kkb512sk: 笑屎連法條都看不懂回去念國小好嗎檢察官還"被屬名"咧  10/23 10:02
→ wate5566: 被他逼迫的女生才是被害人吧==  10/23 10:02
推 good60517: 檢察官說加害人 法條寫被害人  10/23 10:02
推 elpsycongry: 1+1=勝傑  10/23 10:03
噓 sosyyy: 被害人跟加害人不會分 可憐哪  10/23 10:03
噓 yukaichen: 檢察官的國文老師怎麼看?被=加?  10/23 10:03
推 fly13579tw: 這麼巧,剛好有個網紅也叫田聖傑呢  10/23 10:04
推 runedcross: 背景很硬喔 明明寫的是被害人 才不能公布  10/23 10:04
噓 f12sd2e2aa: 瞎了嗎  10/23 10:04
噓 GyroZep: 襙你媽的司法笑話  10/23 10:04
推 L1ON: BANF  10/23 10:04
推 GRASSS: 笑話一則  10/23 10:04
噓 eko112: 法條寫被害人耶。XD  10/23 10:04
推 GooglePixel: 好的 田勝傑  10/23 10:04
噓 zxp9505007: 不要扭曲法條好嗎  10/23 10:05
噓 solitary0: 被害者還是加害者搞清楚好嗎= =  10/23 10:05
推 RRADA: 我好怕喔 (挖鼻孔)  10/23 10:05
推 smpian: 我是覺得罰一罰啦,有些人躲在ptt放箭,有夠垃圾白目  10/23 10:05
噓 wwtop: 勝  10/23 10:05
推 brian910615: 他爸不是一線四嗎 頂多偏鄉所長 哪會到什麼局長  10/23 10:05
推 zxc15793: 被害人???  10/23 10:05
推 TBDTBD: 田中將大獲得勝利非常傑出  10/23 10:05
推 romeie06: 田先生什麼時候變被害人咧? ?  10/23 10:05
→ GooglePixel: 我跟你說啦 八卦板交手那麼多年了 不會像巴哈一樣縮  10/23 10:06
→ GooglePixel: 起來  10/23 10:06
推 c780412: 就要逼人蒙面上街頭抗議是不是  10/23 10:06
→ coolp77: 腎結石 疑?  10/23 10:06
噓 LSND: 喔  10/23 10:06
推 kps1247: 想要大家閉嘴結果失敗  10/23 10:06
→ Doica2445: 聖結打球  10/23 10:06
推 js0431: 想引法條反而讓大家知道...  10/23 10:07
推 jaeomes: 這真的是法律隨你解釋 有夠爛的  10/23 10:07
推 showingstar: 拿法條打臉自己 厲害了田  10/23 10:08
→ zx930217: 聖結不是網紅嗎 有涉及強暴喔?哈哈  10/23 10:08
噓 cgser: 警告不准公布加害人,引用被害人法規??  10/23 10:08
噓 a103wul6: 笑死 眼睛瞎了是不是  10/23 10:08
推 changefly: 法條不是寫"被害人"嗎?我搞錯什麼了嗎  10/23 10:08
噓 yeng1217: 哇 罰得比爐渣還重 笑死  10/23 10:08
推 fly3434: 笑死 連內文都不會看還敢威脅大家?加害人被害人傻傻分不  10/23 10:09
→ fly3434: 清  10/23 10:09
噓 jay36: 回去念書吧  10/23 10:09
噓 inpin: 他又不是被害人  10/23 10:09
→ ayrtonvitas: 是叫田勝X還是田X傑啊 撿碴官?  10/23 10:09
→ www8787: 講真檢察官就算理解錯誤照樣起訴你你能怎樣 還不是法庭見  10/23 10:09
推 lpsobig: 田勝傑  10/23 10:10
→ Jaroz: 加害人、被害人不會分嗎  10/23 10:10
推 OlaOlaOlaOla: 等你女兒被幹了再來跟我說 狗官  10/23 10:10
推 BecKs0503: 田bang  10/23 10:10
推 zeon19841102: 他說被害人,但被揭露的不是加害人嗎?  10/23 10:10
推 job5786: 第13條只有針對被害人 到底怎麼解釋成加害人了??  10/23 10:10
推 dnek: 南投田裕彰包庇田勝傑強暴不去嚴懲就會恐嚇草民,敗類相惜  10/23 10:10
噓 cylinptt: 專業人士引用錯誤法條厲害了  10/23 10:10
→ chia0220: 啊唷鄉民最會接龍了啊很多方法避開的  10/23 10:10
噓 lmfhahha: 好大的官威  10/23 10:11
推 susanna026: 覺得 如果壞蛋都不能貼 那些牆上的通緝令 跟大家講要  10/23 10:11
→ susanna026: 抓誰?拿法條打自己的臉 會比較好嗎?  10/23 10:11
噓 Mk56: 他引用錯法條 原PO還一直跳針幫護航 要笑死誰  10/23 10:11
噓 DONX4: 綠共黨政府的檢察官……不意外  10/23 10:11
噓 ilovememe777: 原來甜聖節是被害人喔 ok  10/23 10:11
→ cylinptt: 還是田XX是被強迫吸懶叫的那方,那女的是不是也有大GG  10/23 10:11
噓 G12134: wow操真心絕對這麼兇喔  10/23 10:11
推 chunyo0229: 內容是被害人自己說加害人?  10/23 10:11
推 wei09955104: 我聖粉不能說嗎  10/23 10:11
→ Xras: 這種起訴到法院,不怕被法官噹嗎?  10/23 10:12
噓 haofutw: 不能揭露被害人資訊,第一句怎麼偷換概念變加害人,母湯  10/23 10:12
推 sanxiao: 笑死人 繼續講沒在怕  10/23 10:13
推 CUBSWINTHEWS: 第一行寫加害人,然後法規寫被害人?你搞的我好亂啊  10/23 10:13
噓 JunDorisJun: 你仔細看  10/23 10:13
→ allenlmc: 第一行又不是法條  10/23 10:13
推 bzqq: XDDDD 什麼破爛新聞  10/23 10:13
推 zeon19841102: 而且肉搜的子訊如果是對方自行公開的也不適用個資法  10/23 10:13
推 bergson: 樓下來接龍,我先  10/23 10:13
→ bergson: 田  10/23 10:14
→ zeon19841102: #資訊  10/23 10:14
推 ChangetheWay: 檢察官好大官威 自我定義加害人也適用保護條文?  10/23 10:14
推 scorpii1113: 十三條內容明明是被害人  10/23 10:14
推 fmy10002000: https://i.imgur.com/FX7Jpd2.jpg  10/23 10:14
噓 claymath: 幹 啊不就很兇 樓下開始接力  10/23 10:14
推 tako2000: 好可怕喔  10/23 10:14
→ fmy10002000: 被害人  10/23 10:14
→ claymath: 田  10/23 10:14
推 steelheart3: 呵 大部分犯罪都可以從輕卓處 就這件事情不能 整個  10/23 10:15
推 p1227426: 快成年了  10/23 10:15
→ steelheart3: 結構性包庇出現 可能以後黑箱處理了  10/23 10:15
推 passersK: 壘勝傑  10/23 10:15
噓 desmond8862: 你是阿傑他爸來洗地喔  10/23 10:16
推 siberia: hahaha  10/23 10:16
推 parkerlived: 是同一個犯罪結構體嗎?  10/23 10:17
噓 GHowPan: 田勝傑  10/23 10:17
→ passersK: 白癡 幹還好我去看了,法條明明寫被害人  10/23 10:17
噓 markloss: 想偷換概念是不是  10/23 10:17
推 ko363630: 性侵加害人跟13條法案有什麼關係? 田兄,今天又想強姦  10/23 10:17
→ ko363630: 誰阿?  10/23 10:18
噓 Xpwa563704ju: 這檢察官連法條都不會看歐  10/23 10:18
噓 seashroom: 想帶風向喔  10/23 10:18
推 jack90351: 那加害人的家長總可以了吧?  10/23 10:18
噓 Rhapsody: 保護被害人的法律套在加害人身上,厲害了傑傑出的一手  10/23 10:18
噓 Irelia56: 世界上只有一個田勝傑嗎?  10/23 10:19
噓 gink: 內容寫被害人,這什麼帶風向???  10/23 10:19
→ ww08091011: 記者正常發揮,連法條都會引用錯誤  10/23 10:19
推 s7719302: 要bang不見了  10/23 10:19
推 noname78531: 聖結石粉絲報到 bang  10/23 10:19
噓 GNFLAG: 你自己先看完吧 自己都沒看完還敢教人啊?勝傑  10/23 10:19
推 color3258: https://youtu.be/0hOlGyWCRmQ 亂世重典 台灣行嗎?台  10/23 10:20
→ color3258: 版"梅根法案"修法之路功敗垂成 中視新聞專題 20150713  10/23 10:20
→ jones2011: 噗,快笑死  10/23 10:20
噓 hellginnie: 第一行是法規還是他說的話?  10/23 10:20
→ color3258: 以前要搞台灣梅根法案∼但人權團體阻擋  10/23 10:20
推 ELV420: 聖傑石 bang  10/23 10:20
噓 gsos172893: 加害人 被害人 傻傻分不清楚  10/23 10:20
噓 mumimumimumi: 被害人加害人都沒搞清楚 想威脅鄉民喔 最好父子都  10/23 10:20
噓 brolli: 哇∼李大檢察官威武開釋!你各位好雞為雞嘎∼  10/23 10:20
→ mumimumimumi: 進監獄被肛到脫肛  10/23 10:20
→ jones2011: 所以檢察官是禁止公佈加害者的姓名是吧?  10/23 10:21
推 BaBiQ: 哇塞 窩豪怕怕喔  10/23 10:21
→ hellginnie: 貴姓田?  10/23 10:21
推 redumbrella: 未成年就是硬 你拿他怎麼樣  10/23 10:21
→ color3258: 在美國就能公開未成年加害者的名字跟照片耶 台灣還有人  10/23 10:22
推 nokla2008: 隸屬南投縣轄下派出所所長的兒子田O傑是強姦犯  10/23 10:22
→ color3258: 權團體跟有權者在阻擋  10/23 10:22
噓 yyc210: 檢察官自己引用的法條沒有加害人啊  10/23 10:22
推 GGINDOWBOW: 聖潔時怎麼了 需要田爸爸幫忙嗎  10/23 10:22
→ kkoo5888: 田裡剩結蕾的稻米,還有菜花  10/23 10:22
→ yyc210: 田勝傑 講這三個字會被關喔?  10/23 10:22
推 tryit015124: 台灣法律只保護官人  10/23 10:22
噓 goldleft: 寫的是被害人 要硬拗成加害人 不噓不行了  10/23 10:23
推 kasugamaru: 官田聖結石  10/23 10:23
推 xeme1996: "無正當理由者" , 避免出現下一個受害人算正當理由嗎?  10/23 10:23
推 ken10429: 田聖潔  10/23 10:23
噓 dreamdds: 你眼睛有問題?  10/23 10:23
噓 yuanee: 性侵犯不會悔改的  10/23 10:23
→ hellginnie: San. J. Damn, it is untachtable!  10/23 10:23
推 zxsx811: 甜X剩X節  10/23 10:24
推 Firmamentee: 現在罰根本來不及,全台灣不都知道他的名字了嗎  10/23 10:24
噓 blademan: 自己偷改法條護航嘔嘔嘔  10/23 10:24
→ cocabell: 官官相護 權貴之間相互cover很正常  10/23 10:24
推 Jarden: 當警察的都是這類人!台灣好棒棒  10/23 10:24
噓 douxid: 討噓的是吧,反正我也看不起警政司法!  10/23 10:24
推 casually: 性侵別人的加害人連說名字都不行,南投國新法律逆  10/23 10:24
→ cocabell: 鬼島司法就是保護加害者 這些敗類遲早被清算  10/23 10:25
→ thigefe: 朋友種田,小孩取名聖潔合適嗎  10/23 10:25
推 broken119: 那公開警察爸爸可以吧  10/23 10:26
推 rock0747: 舔三小,操  10/23 10:26
→ REDF: 垃圾法律  10/23 10:26
→ jones2011: 南投國的作法果然不一樣  10/23 10:26
推 yixiang921: 聖傑石  10/23 10:26
→ color3258: 田勝傑 這名字同名的很多 哪位田勝傑跟護航者自知之明  10/23 10:26
→ REDF: 你敢關敢罰試試看  10/23 10:27
→ color3258: 敢認我就是在指那個田勝傑啊 來啊 指出的人也表示贊同  10/23 10:27
→ color3258: 那位田勝傑就是性侵犯喔  10/23 10:27
→ querencia: https://i.imgur.com/8Z6Ubkn.jpg  10/23 10:27
推 holebro: 來告我們阿 對的事情做一千次 笑你檢察官不敢  10/23 10:27
噓 yee52590: 強姦犯談人權  10/23 10:27
推 danielqwop: 說他老爸和校長可以嗎?  10/23 10:28
噓 tyneh: 隨便援引不適用的法條 垃圾法匠  10/23 10:28
推 louis00548: 檢察官姓名也該公布  10/23 10:29
推 susanna026: 覺得 正當理由 公共利益有關 就是預防保護人身安全  10/23 10:29
→ susanna026: 遠離災難人人有責  10/23 10:29
噓 js52666: 你各位不要挑戰加害者保護法蛤!  10/23 10:29
推 baddad: 田xx是什麼,聖潔嗎  10/23 10:29
噓 abcde79961a: 檢查官大人好了啦,局長是給你多少人情要你幫腔?  10/23 10:29
推 deathbead: 笑死,自己被唬了,拿來警告鄉民  10/23 10:30
噓 alex10282: 包庇強姦犯是什麼感覺啊?  10/23 10:30
噓 mynewid: 怕豹  10/23 10:30
→ susanna026: 什麼?不知道是誰?這個是誰?很紅嗎?  10/23 10:30
推 bhh0026: 片面資訊來說:強暴犯=被害者…這怪怪的  10/23 10:31
噓 iphyf: 連檢查官都出來了  10/23 10:31
噓 a890036: 把法條改掉再引用也可以當檢察官喔XDDDD  10/23 10:31
推 hallow: 好的 田勝傑  10/23 10:31
噓 kenyeh001: 乾你量,法律真的他媽都在保護壞人  10/23 10:31
推 lin821: X勝傑 不能講  10/23 10:32
噓 t81511270: 所以我說 法律系大部分都是垃圾  10/23 10:32
推 herro760920: 有個強姦犯叫田XX住南投喔  10/23 10:33
噓 tightfree: ?看第一行  10/23 10:33
推 james780909: 噁心死  10/23 10:33
推 casually: 聖結性清 但聖傑不說  10/23 10:33
推 HDSM: 加害人耶  10/23 10:33
推 f1023f1023: bang  10/23 10:33
推 rainbow321: 他不是快18歲了  10/23 10:33
推 hughjetman: 田 勝 傑 打 球  10/23 10:33
推 airdor: 田勝傑  10/23 10:34
推 who5566: 法盲  10/23 10:34
推 loking: 檢察官故意把法條說錯,好可怕  10/23 10:34
噓 whiteflora6: 害怕 抖抖抖  10/23 10:34
噓 CCMg: 你先把新聞全罰過一遍再來跟我說不能公布啥?  10/23 10:34
→ rainbow321: 甜腎戒勒  10/23 10:34
推 lmf770410: 日日月券�纁� 強姦女同學  10/23 10:34
噓 cgabear: 第一行是法條喔?你仔細看  10/23 10:34
→ loking: 不過檢座跟警察本來就要保持良好關係  10/23 10:34
噓 linto: 萬聖節  10/23 10:34
推 Ipluck: 左膠真的棒  10/23 10:34
噓 isfen: 你自己才仔細看吧 是被害人啦幹  10/23 10:35
→ chuusan: 唱癡心絕對 就不給人講名字了喔??  10/23 10:35
推 A22813079: 勝傑愛種田  10/23 10:35
推 pipitruck: 說田勝傑又怎麼了嗎 反正早公布了 文字獄喔 呵呵  10/23 10:36
→ who5566: 被害人加害人不會分的法盲,小大一法律課原告被告會分嗎  10/23 10:36
→ who5566: ?笑死  10/23 10:36
→ who5566: 疑 人家警察 檢察官 555555  10/23 10:36
推 hsiang1104: 幹來啊 十萬我付的起啦幹  10/23 10:36
噓 season2011: 刮弧裡的才是法規 哪裡寫不能公佈加害人了 瞎喔  10/23 10:36
推 processer: 公佈他老爸名字加之子啊  10/23 10:37
噓 star99: 想嚇鄉民哦 這下要越鬧越大了  10/23 10:37
→ simata: 檢察官出來面對  10/23 10:37
推 x0003: 加害人是檢查官講的、法條是寫被害人,我當然是信法條啊  10/23 10:37
→ who5566: 台灣法律教育到底怎麼了,教出不會看法條的  10/23 10:37
推 rainbow321: 來了 出動國家機器打壓輿論 警察爸爸真的有用  10/23 10:37
推 ChangetheWay: 檢查官 加害者被害者傻傻分不清楚?還是故意的?  10/23 10:37
噓 rayxg: 加害人保護法,幹你媽的文組  10/23 10:37
→ who5566: 檢察官 不適格 眼花了,法務部快點  10/23 10:38
噓 freshbox7: 哪一位垃圾檢察官沒長眼的?  10/23 10:38
噓 jonestem: 這邏輯好棒,第一行寫的跟法條衝突,請問要信哪一個?  10/23 10:38
推 ronald279: 強姦聖下去  10/23 10:38
推 bluemmb: 被害人?加害人?  10/23 10:39
→ who5566: 法務部呢,你的檢察官都不用教育訓練啊,法盲,法條還看  10/23 10:39
→ who5566: 錯  10/23 10:39
推 rainbow321: 阿不對啊 法條說不能揭露被害人 沒說加害人啊  10/23 10:39
推 oyaji5566: 說個笑話,台灣法律  10/23 10:39
→ rainbow321: 依照這法條 還是可以講田聖傑  10/23 10:39
噓 ImCPM: 法條是寫被害人 原po在跳針啥  10/23 10:39
→ photoshark: 寫加害人可是法條裡面是被害人,要不是用錯法條就是拿  10/23 10:41
→ photoshark: 錯的還唬人吧  10/23 10:41
噓 ronald279: 掛號內寫被害人啦,田強姦犯死好  10/23 10:41
噓 danielyuyu: 笑死 法條自己寫出來了還看不懂啊  10/23 10:41
噓 excercang: 公佈田姓所長就好啦  10/23 10:41
推 new8gi: 這個檢"查"官吧法條回去看清楚,加害人被害人不識字?  10/23 10:42
噓 your135: 法條裡面是寫被害人啊,還是你覺得田是被害人  10/23 10:42
推 kkkkkyzn5566: 檢察官連法條都不會看?  10/23 10:42
推 jakewu1217: 請大家支持 優質油土伯 聖結 石  10/23 10:42
推 Blazeleo819: 幹嘛,我國小同學叫田勝傑不能講啊?  10/23 10:42
噓 asd5377932: 哪條法律啊  10/23 10:42
→ new8gi: 法律上,原告被告,能一樣嗎?  10/23 10:42
噓 Lebrono: 他看不懂字 你也看不懂?  10/23 10:43
推 ProSider: 法治國家  10/23 10:43
推 Lydia66: 田甲由申田  10/23 10:43
→ deltarobot: 看不懂字嗎  10/23 10:43
噓 alligator176: 化外之地  10/23 10:43
推 gg1259789: 吃太甜聖傑石 來告我啊  10/23 10:43
→ photoshark: 我覺得原po自己不能分辨還拿來貼真是怪怪的  10/23 10:43
噓 excercang: 法條沒用阿,檢警政利益一致時,法條都是參考的  10/23 10:44
噓 possible322: 法條寫被害人  10/23 10:44
推 Tenging: 檢察官來告啦 早就看你們不順眼  10/23 10:44
推 lp2650056: 來喔,繼續全體恐嚇,我看你們這些律師檢察官要告多少  10/23 10:44
噓 a6321678: 括號內不是說被害人嗎?所以田某是被害人?  10/23 10:44
→ lp2650056: 人  10/23 10:44
噓 fairbankslin: 純噓檢察官帶頭恐嚇行為  10/23 10:44
→ jay3u7218: 全台灣都知道的罰個屁  10/23 10:44
→ excercang: 現在的風向就是檢調、政府部門都站在加害那著  10/23 10:45
→ photoshark: 而且你沒貼完整新聞  10/23 10:45
推 hlb5828: 笑死,被害人加害人搞不懂XDD  10/23 10:45
噓 dragon00031: 台灣法律 唉  10/23 10:45
噓 kybay: 腎結 出來打球啊!!  10/23 10:45
噓 evaras: 他拿被害人法條移花接木到加害人身上 你也不認識字??  10/23 10:45
推 mission985: ?  10/23 10:45
→ excercang: 民怨有屁用  10/23 10:45
推 Ryzen1700: 全台灣都講要起訴誰  10/23 10:45
推 meowlike: 法規寫被害人,媒體添油加醋便加害人,好大的官威  10/23 10:45
推 susanna026: 覺得 貼這個法條 鄉民們 有沒有被恐嚇的感覺?  10/23 10:45
→ kybay: 有種強姦人沒種承認 我呸  10/23 10:46
噓 windalso: 喔喔有關係就有人幫壓超爽的啦  10/23 10:46
推 a0921387223: 舔姓加害人 幹你娘  10/23 10:46
推 larryla21: 一個派出所所長影響力這麼大?  10/23 10:46
推 ebeta: 田家背景是啥?硬到警察、縣政府、司法機關全部出來壓消息  10/23 10:46
→ xox5678: 長老  10/23 10:47
噓 she2629:  10/23 10:48
→ xox5678: 蟑螂  10/23 10:48
→ excercang: 警察X臨檢X特種行業X幕後老闆  10/23 10:48
噓 s6h0a5n1e2: 法條就只有寫被害人 還想帶風向啊  10/23 10:48
推 jetalpha: 法條內容白紙黑字寫「被害人」,想嚇誰?  10/23 10:48
噓 kybay: 沒有人要傷害被害人 只是要加害人出來面對!!  10/23 10:48
推 Lomax: 我有點好奇法條寫被害人 能不能擴充解釋到加害人也該受保護  10/23 10:49
推 peterchou: 勝結出來打球  10/23 10:49
推 job5786: 檢察官可能沒了解這個案例的狀況吧 誰知道記者怎麼問的  10/23 10:49
推 candyrainbow: 到底是加害人不能公布,還是被害人?到底公三小  10/23 10:49
→ StayJunkies: 警察田爸爸後台就這麼硬喔?真的大開眼界耶  10/23 10:49
推 bloodruru: 跟電影那種貪官汙吏的孩子一樣 加害人當自己是被害人:(  10/23 10:50
推 shadowfan: 他是加害人啊  10/23 10:50
噓 silverXwings: 誰是被害者 笑死  10/23 10:50
→ Lomax: 當然可以主張未成年人的姓名不得公開 像新聞報導常寫的○嫌  10/23 10:50
→ excercang: 現在檢警 政客都站那邊阿  10/23 10:50
推 yuchifan: 等他18歲就可以拖出來?  10/23 10:50
推 deman11d: 太優了,那記者報導一堆被害人是不是要處理?  10/23 10:50
→ PCcaduceus: 法條明明就被害人  10/23 10:50
噓 kybay: 不作死就不會死 田先生請誠實面對吧!!!  10/23 10:51
→ excercang: 台灣的法律本來就一直保護加害者  10/23 10:51
噓 MasCat: 南部小官還想耍屌啊  10/23 10:51
推 romanmin: 法規寫被害人不是??  10/23 10:51
噓 Fice: 法條內寫被害人啦。青盲?  10/23 10:51
推 Aurestor: 結果還是拿個資法出來講嘛 上面哪個被害人是要混淆視聽  10/23 10:51
→ Aurestor: ?  10/23 10:51
推 nicetree: 法條寫被害人,硬是有人要延伸到加害人,為何呢?  10/23 10:52
噓 marsai: 聖傑菜市場名啊 十萬聖傑站出來  10/23 10:52
→ Lomax: 但是李慶義是否該援引別的法條 而不是目前報導裡的這一項?  10/23 10:52
推 victoy0909: 聖傑石現在還紅不紅  10/23 10:52
噓 Filthy1218: 幹,背後勢力是有多大尾,連檢察官都…  10/23 10:53
噓 kybay: 這個案件要持續關注 豈能縱一個小小派出所隻手遮天?!大家  10/23 10:53
推 warbreaker: 好可怕喔 強姦犯田勝傑  10/23 10:53
→ kybay: 有母親/姊妹/妻女 這種事於心何忍!  10/23 10:53
→ excercang: 他還沒判刑確定,只是嫌疑人,當然不是加害者  10/23 10:53
噓 bettybuy: 原文呢?帶風向不是檢察官是你吧?  10/23 10:53
噓 kkk900100: 哈哈 原po在幹嘛 誤導不實資訊喔 條文重看啦 裡面就講  10/23 10:54
→ kkk900100: 被害者 新聞講加害者有個屁用 還在嗆回覆的人  10/23 10:54
推 lenzi0: 法條不是寫公布被害人嗎? 加害人寫在哪大檢察官開示一下y  10/23 10:54
噓 jojolia69: 貼圖前先看一下內容好嗎?前面寫加害者,引號內被害人  10/23 10:54
→ excercang: 這就是台灣法律給的,他目前不是加害者,而是被80的被  10/23 10:54
推 peacesb: 田裕彰你兒子搞性侵耶  10/23 10:54
→ excercang: 害者  10/23 10:55
推 ae321238: 加害人當被害人,檢察官的眼?  10/23 10:55
推 BadLiang: 推  10/23 10:55
→ xxxg00w0: 恐  10/23 10:55
噓 shung0503: 好大的官威啊  10/23 10:56
推 yokan: 恐恐恐  10/23 10:56
→ ctes940008: 喔  10/23 10:56
→ xxxg00w0: 13項是"被害人" 請問公布加害人的恐要罰啥?  10/23 10:56
推 bigbigming: 萬里獨行,田常威  10/23 10:57
→ xxxg00w0: 原來實務上檢察官已經可以替代大法官解釋法條了?被害人  10/23 10:57
推 job5786: 不過按性侵害防治法的定義 加害人是指經判決有罪確定之人  10/23 10:58
→ job5786: 所以田oo不能說是加害人  10/23 10:58
→ xxxg00w0: 加害人傻傻分不清楚?  10/23 10:58
噓 QVQ9487: 田伯光都沒在怕了 你們怕啥 不是有槍?  10/23 10:58
推 roy1100012: 當加害人真爽  10/23 10:59
推 odaaaaa: 不要污辱田伯光  10/23 10:59
推 iceteeth: 他已經被判刑是加害人了嗎 若還沒就不是啊  10/23 10:59
→ odaaaaa: 田伯光是風流,另一個是下流  10/23 10:59
噓 fromskys: 阿不就加害人 不識字?懂???  10/23 11:00
噓 dsfrf: 文盲喔,法條寫被害人你自己恐龍法官超譯成被害者。  10/23 11:00
噓 AAsoon: 加害人不是被害人 應該不適用該條款吧  10/23 11:00
噓 g951753y: 可悲,閱讀能力呵  10/23 11:00
→ job5786: 頂多是嫌疑犯 但用被害人擴張解釋已經逾越文義內涵了吧  10/23 11:00
→ bingreen: 哇我好怕呀  10/23 11:00
噓 dsfrf: 今天我拿假屌肛你恐龍法官,我也是被害人好嗎。  10/23 11:00
噓 nretni: 笑死人 第一行的加害人是律師說的。 法條可是只有被害人  10/23 11:00
噓 jakewu1217: 改法條太扯了吧  10/23 11:00
→ nretni: 好嗎  10/23 11:01
噓 man1935049: 台灣爛法律  10/23 11:01
→ jakewu1217: 田先生你好大的官威啊  10/23 11:01
→ job5786: 就算他被網路霸凌 也不算性侵害防治法的被害人啊 頂多是  10/23 11:01
→ job5786: 刑法公然侮辱的被害人  10/23 11:01
噓 stvc: 被打還不準你哀 恐怖喔∼  10/23 11:01
推 y30048: 當林北被嚇大的?有種告我啊  10/23 11:01
→ job5786: 不過大家還是要小心個資法的問題...  10/23 11:02
→ StayJunkies: 一個警察官威有這麼大喔?  10/23 11:02
→ clydebbman: 小罪關很久 大罪沒事 司法改革大成功  10/23 11:02
推 fcz973: 原來田xx是性侵被害人  10/23 11:02
推 pgsa: 哈哈  10/23 11:03
推 stephone: http://i.imgur.com/s5nMHwg.jpg  10/23 11:03
噓 pttnew: 呵好大的官威哦  10/23 11:03
推 michaelwu: 新民高中郭冠英:  10/23 11:04
推 bazkrkr: 警察想拿公權力欺壓百姓嗎?  10/23 11:04
噓 Asino: 第一行就不是法條,你是不是想壓啊?  10/23 11:05
噓 KamenBalance: 加害人、被害人;偷換概念笑死  10/23 11:05
推 capazek: 哈哈  10/23 11:05
推 lbjstar: 好喔  10/23 11:05
推 firehuk: 檢察官超譯的話要信?  10/23 11:06
噓 SamuelLuo: 媒體好厲害,居然扭曲法條  10/23 11:06
推 e1q3z9c7: 為了統一讓大家先習慣中國模式嗎?  10/23 11:06
→ bingreen: 鬼島法律是用來保護加害人的  10/23 11:06
噓 yabeeboo: 你才有沒有認真看吧笑死  10/23 11:07
推 Belanice: 好的,田爸爸有個性侵犯兒子  10/23 11:07
噓 jklbnm: 法條寫「被害人」,自己擴張解釋加上加害人,是想?  10/23 11:08
推 felix1031: 學校弄被害人弄很爽,我們弄那個姓田的剛好而已  10/23 11:08
推 shinkiro: 南投國跟台南國打一架好嗎?  10/23 11:08
推 monkeyyao: 史上鄉民最大被告潮要出現囉 勝傑出來打球 檢察官當球  10/23 11:08
→ cutehale: 邏輯是知道加害人就知道被害人姓名呀,法匠怎麼說都行  10/23 11:09
噓 FinallyPeace: 騙騙法盲你也信  10/23 11:09
推 god4785: 呵呵呵呵呵  10/23 11:09
推 yabeeboo: 還敢用VPN啊小粉紅  10/23 11:10
→ cutehale: 講草屯分局也會被罰歐  10/23 11:10
推 bm5apa: 閱  10/23 11:10
推 plumcola: 剩節可以嗎  10/23 11:11
噓 babywipes: 孔融讓梨  10/23 11:11
推 simon315tw: 蛤,你轉貼前有去看法條嗎?他寫的這是保護被害人的欸  10/23 11:11
→ simon315tw: ,田哥的性專區  10/23 11:11
推 loking: 問一下 草屯分局是加害人嗎  10/23 11:11
噓 abxyz4563: 姓田真的爽,作奸犯科當沒事  10/23 11:12
推 whhw: 說勝傑比爐碴還貴欸  10/23 11:12
噓 louisxxiii: 田懶覺 幹你娘官威這麼大喔  10/23 11:12
→ simon315tw: 怎不回推文了,請去看清楚法條啊,你是來幫被害人的嗎  10/23 11:12
→ simon315tw: :)?  10/23 11:12
噓 yyff: 自己超譯 法條就是寫「被害人」,最好公布加害人姓名就足以  10/23 11:13
→ yyff: 識別被害人身份啦 可笑  10/23 11:13
噓 yang0083: 還在那邊第一行仔細看wwwww  10/23 11:13
→ nekoares: 能公開姓名的人是知情的人,鄉民怎樣說都只是猜測的領域  10/23 11:14
噓 qsc851024: 垃圾  10/23 11:14
噓 kevin540: 來自美國?  10/23 11:15
噓 barbariane: 美國?  10/23 11:15
噓 chocolater: 你國文有問題嗎 13項是寫被害人 不是加害人  10/23 11:15
噓 andy7829: 南投警察兒子性侵犯  10/23 11:15
噓 lacoste1113: 聽、閱讀能力很重要  10/23 11:15
噓 usaresident: 這檢察官是不是中文不好  10/23 11:16
噓 jimmy1688: 我就一句話,這些包庇者更噁心啦  10/23 11:16
噓 lin900117: 噓  10/23 11:16
噓 tranquilmare: 法條看清楚好嗎  10/23 11:17
推 Sejuani: 愛強暴咩  10/23 11:17
噓 Liang56: 低調點台灣人很健忘的 第一次看到一堆提油救火的 笑死  10/23 11:18
噓 silence1109: 他引用的法條明明就只寫被害人...  10/23 11:18
→ kkira: 為何要昧著良心助紂為虐呢  10/23 11:19
→ colucolu14: 李慶義誰?說公佈加害人違法,結果舉的法條是指保護被  10/23 11:19
推 ocaen5566: 狗一條  10/23 11:19
→ colucolu14: 害人的。是不是想要帶風向?還有律師說的公佈加害人違  10/23 11:19
→ colucolu14: 反個資法「倘足以危害加害人」,所以要罰要先證明加害  10/23 11:19
→ colucolu14: 人有受到危害且有相當之因果關係吧?  10/23 11:19
推 brefey: 法條都引錯了...笑死  10/23 11:19
→ bcmaple: 草屯田姓警長的兒子是噁爛性侵犯 整個警局還狼狽為奸  10/23 11:20
推 kuojians: 田田原來是受害者  10/23 11:20
推 lucky7766777: 田勝傑是被害人哦?  10/23 11:21
噓 HeilMeinSieg: 我單純想找"田勝傑"打球錯了ㄇ? 只是他剛好是性  10/23 11:21
→ HeilMeinSieg: 侵案件中的加害人而已啊嘻嘻  10/23 11:21
噓 kkira: 包庇垃圾讓自己跟垃圾同化真是高招  10/23 11:21
噓 vincefan1347: 背景是多硬  10/23 11:21
噓 markloss: 前幾則推文還跳針回覆想要帶風向,被發現帶不起來後索性  10/23 11:22
→ markloss: 不回不理,我看接下來就是刪文了吧,不過PTT很多備份網  10/23 11:22
→ markloss: 站,敢發就不要刪  10/23 11:22
噓 treeman47: 收錢辦事膩 噁心  10/23 11:22
推 jing210232: 老爸只要是警察 強姦犯自動變成被害人  10/23 11:23
推 TommyWu1991: 親友團護航?  10/23 11:24
噓 isokiwi: 越來越覺得事情不單純,後台很硬喔?  10/23 11:24
噓 ctdchien: 目淦膩?  10/23 11:24
噓 vipdog555: 哎  10/23 11:25
噓 j1o2s3e4p5h6: 來源不清不楚的是想帶什麼風向  10/23 11:25
推 observer0117: 加害人=被害人?可能有違反個資法疑慮,但引用的  10/23 11:25
噓 TISH12311: 田田田田土  10/23 11:25
→ observer0117: 法條不適用吧  10/23 11:25
推 Jungle520: 這個檢察官連法條都看不懂ㄇ  10/23 11:26
推 won3503624: 第一行寫加害人,但法條寫的是被害人啊  10/23 11:26
→ Jungle520: 然後樓主你自己也不會看嗎  10/23 11:26
推 Peternian: 聖粉都給我站出來  10/23 11:26
→ lulocke: 檢察官跟律師怎麼考的  10/23 11:26
→ Jungle520: 腦袋還在嗎?  10/23 11:26
推 kaijchen: https://i.imgur.com/CDWymtK.jpg 法規在這不是只有被害  10/23 11:26
→ kaijchen: 人不能公布 未成年當事人都不行啦,一堆鍵盤法律專家自  10/23 11:26
→ kaijchen: 以為比檢察官還懂法律,你看哪個記者敢寫兒子本名的,如  10/23 11:26
噓 rahit: 法條不是寫被害人 自己的臉自己打??  10/23 11:26
→ kaijchen: 果有趕快去檢舉  10/23 11:26
噓 rmoira: 田裕彰他兒子是強姦犯啦幹  10/23 11:26
噓 Mikudance0: 垃圾性侵犯不准人家公布ㄛ,御用檢察官好兇好兇  10/23 11:27
噓 k5a: 跳板仔  10/23 11:27
噓 hades1206: 種田聖結石  10/23 11:27
噓 SKTP: 文盲?  10/23 11:27
推 airva: jason舔  10/23 11:27
噓 q121074498: 帶三小風向  10/23 11:27
噓 teemohahaha: 還想偷換概念啊  10/23 11:28
噓 roystorm: 我是勝傑,我爸當所長,強奸就是爽  10/23 11:28
噓 gh98368: 看第一行做啥,看法條啦,文盲喔  10/23 11:28
推 tn00210585: 為什麼不能公布?如果確定當事人是垃圾人渣,就給他死  10/23 11:28
→ tn00210585: 啊,給他機會,那誰給受害者機會?  10/23 11:28
推 kaitokid1214: 呦 跳板仔  10/23 11:29
噓 efkfkp: 眼睛用不到可以捐出去,13條最好適用加害人,良心被野狗吃  10/23 11:29
→ efkfkp: 了?  10/23 11:29
噓 ap4318: 先噓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條沒有提到加害人  10/23 11:30
噓 koreasuck: 田XX X勝X XX傑  10/23 11:31
推 rainshoes: 到底是加害人還是被害人 搞得我好亂啊∼  10/23 11:31
推 twitch5566: 田  10/23 11:32
噓 voyage0917: 三小  10/23 11:32
噓 vincefan1347: 被告也是鄉民被告 不用出來帶風向  10/23 11:33
推 joeyben: 這個檢查官是以為大家看不懂中文嗎 田聖傑性侵嫌疑犯  10/23 11:33
推 pionaero: 打球囉  10/23 11:33
推 x1134b: 萬聖節  10/23 11:33
推 steven830319: TSJ啊  10/23 11:33
→ joeyben: 靠腰 勝傑才對  10/23 11:34
→ kenny890429: 台灣真的超棒!殺人的不判死 酒駕的輕罰 強姦人的還  10/23 11:34
→ kenny890429: 不能被肉搜 真的越來越愛台灣了!  10/23 11:34
噓 lfi: 包庇者噁心 嘔嘔嘔  10/23 11:34
推 m9o2o: 嘖嘖嘖嘖嘖嘖  10/23 11:34
噓 s6h0a5n1e2: 那他應該要引用兒少法69條而不是性侵防治13條  10/23 11:35
推 c41231717: 四口月�pJ  10/23 11:35
推 zephyr105: 未成年主要還是再教育為重啦  10/23 11:36
噓 wildcat5566: 田勝傑田勝傑田勝傑田勝傑田勝傑  10/23 11:37
推 BBBroflovski: 聖結石  10/23 11:37
推 ks950901: 幹你娘加害人有問題?  10/23 11:37
推 ap4318: 講田裕彰他兒子口以嗎?  10/23 11:38
推 nknuleader: 高調  10/23 11:38
噓 adimater: 邏輯天才  10/23 11:38
噓 ht95032: 有背景好爽哦  10/23 11:38
推 kerkerlu: 那條內容不是寫被害人嗎?  10/23 11:38
推 leo911344: 反正也差不多要滿18了啦  10/23 11:39
噓 wste: 唉唷,幫忙出來威脅囉?還是你是勝傑本人?  10/23 11:40
推 tim108108: 啊就田聖傑啊  10/23 11:40
→ kslxd: 被害人?  10/23 11:41
噓 hotbread: 笑死還嗆仔細看 你要不要先看看被引用的法條裡寫被害人  10/23 11:41
噓 after1: 這條是寫被害人吧??? 拿別條來說好嗎  10/23 11:41
→ hotbread: 還是你想說聖潔哥哥是被害人 廠廠  10/23 11:41
推 vvrr: 是啦你仔細看了但沒自己判斷吧…說的vs寫在法條裡的  10/23 11:42
→ veryGY: 這地方勢力真的恐怖 大家小心 免得被豪門斬殺  10/23 11:42
噓 sun19930704: 加害人?  10/23 11:43
推 jacktsaur: 高調  10/23 11:43
噓 ColaLing: 引述法條明明就是被害人  10/23 11:43
推 wesley890618: 好了啦TSJ  10/23 11:43
推 s9x56666: 操ㄊㄇ的法律寫被害人自己講加害人是違反個鬼?  10/23 11:43
推 wklxbiwee: 重新定義被害人????  10/23 11:44
噓 junsum: 人權為什麼都要保障一些不是人的東西  10/23 11:45
推 staffordan: 其實全國都知道了,明年就成年了  10/23 11:45
噓 edwardtp: 清楚是寫保護「被」害人,不是「加」  10/23 11:45
→ staffordan: 等成年再公開一次?  10/23 11:46
噓 member5: 引用法條錯誤吧 法條寫被害人啊  10/23 11:47
推 moetsu0202: 田勝傑安安  10/23 11:47
推 xiao2chen: 犯罪就是可教化 才有人會犯罪 太自由的原因  10/23 11:48
推 sintryhao: 哪個檢察官,名字報上來阿,是不是不敢?  10/23 11:48
噓 aquariuschi: 嘔嘔嘔嘔  10/23 11:49
噓 abcd1111: 第四行是寫被害人,你他媽是在供三小  10/23 11:49
推 paris27xi: 反正記得姓田的先防備起來XD  10/23 11:50
推 Lumia5566: 田強暴犯好大的官威啊  10/23 11:51
→ paris27xi: 他之後還是有可能改名的啦  10/23 11:51
推 aeiou1015: 原本我還不知道是誰 也沒關注這個,這一篇文一出現 就  10/23 11:51
→ aeiou1015: 知道了XDDD 超級反效果  10/23 11:51
推 misstp1981: 法條寫被害人~檢察官再恐嚇3小朋友?  10/23 11:52
→ shane24156: 法條寫被害人 檢察官講加害人 問號  10/23 11:52
噓 sywu729: 厲害了  10/23 11:53
噓 billy4305: 條文是指被害人 你說的第一行是文章錯字....傻眼  10/23 11:53
噓 z900215ro: 他是加害人啊 法條寫的是被害人  10/23 11:53
噓 kusoduck: 法條寫被害人啊  10/23 11:53
噓 qqq5890003: 有正當理由啊 哪邊無正當理由了,罪犯欸還不夠正當嗎  10/23 11:53
→ qqq5890003: XD 來跳板仔你說說看  10/23 11:53
噓 linsww: 敢做不敢當!恐嚇別人最會!這種人的父親可以當人民保姆  10/23 11:53
→ linsww: !?  10/23 11:53
推 ly4138: 全國這麼多聖潔,你又知道我在說誰  10/23 11:54
推 shakeM: 聖傑打球啊  10/23 11:55
→ vingfing: 綠共蟑螂護駕囉  10/23 11:55
→ niko0202: 法律人啊 喔喔喔 嘖嘖嘖 呵呵呵  10/23 11:55
推 aoc7175: 好怕喔  10/23 11:55
噓 polestar0505: 加害人都能說成被害人 法匠水準  10/23 11:55
噓 nakinight: 鬼島 呵呵  10/23 11:56
→ shane24156: 現在網路手機人手一台 小孩子早熟一堆 一堆法該修了  10/23 11:56
推 Sejuani: 田海潔  10/23 11:56
→ ul6na: 蛤這檢察官認真? 法條就寫被害人 要也是講他未成年 引這條  10/23 11:56
→ Sejuani: 聖傑出來玩  10/23 11:56
推 warren123: 聖傑石  10/23 11:56
推 kaiyoung: bang!  10/23 11:57
→ jones2011: 噗,如果公佈加害者名字是犯法,那通緝令就是犯罪  10/23 11:57
噓 kakoiee: 法盲啊?我沒說誰 誰法盲我說誰  10/23 11:58
推 kuo0528: 法條裡寫的死死的是被害人,到底?  10/23 11:58
→ ms0552764: 認真?李先生引用法條還引錯欸。  10/23 11:59
噓 TomHolland: 他是被害人嗎?兒盟跟檢察官少噁心了  10/23 11:59
噓 qqq5890003: 打球啦勝傑  10/23 12:00
推 Raphael7725: 聖傑。石,BANG!  10/23 12:00
噓 s0450336: 你誰  10/23 12:00
噓 Neptun49: 不識字?  10/23 12:00
推 roro8016489: 法律就寫被害人資訊不得公布 為什麼硬要扯加害人不可  10/23 12:00
→ roro8016489: 公布?  10/23 12:00
推 evolution862: 不能公布加害人 但可以公布被害者  10/23 12:01
推 a6dddd: 是被害人 不是加害人  10/23 12:01
噓 xhung: 10/31是卍勝傑  10/23 12:01
→ ms0552764: 要引也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吧。  10/23 12:03
推 abc53: 扯  10/23 12:03
推 liperman: 加害人被害人傻傻分不清  10/23 12:04
噓 JONES0816: 所以田勝傑怎樣啦  10/23 12:04
噓 bejay1022: 現在連討論都不行逆  10/23 12:04
→ JONES0816: 阿不就強姦同學嗎 有甚麼不對嗎  10/23 12:05
→ benptt: 滿18就可以嗎?  10/23 12:05
→ AngelMAyCry: 檢察官該被人肉  10/23 12:05
推 princetamaki: 強姦還敢出來啊  10/23 12:06
噓 patrickchan: 聖潔  10/23 12:06
→ vitalis: 李的說法跟13條不一樣呀?有專家可以說明嗎?  10/23 12:06
→ LaoDa5815566: 等等 李某是文盲?又不是公布被害人 低能哦  10/23 12:07
→ cerwvk: 加害人/被害人 重新定義.  10/23 12:07
推 kuo0528: 笑話,罪犯姓名還不能提,哪可能,所以以後殺人放火強姦  10/23 12:07
→ kuo0528: 犯通通都佛地魔?  10/23 12:07
推 su72amd: 該修法吧,未成年就無敵?應該只要是犯罪者,有無成年都要  10/23 12:07
→ su72amd: 一視同仁  10/23 12:07
→ cerwvk: 只想問一件事 這件事是不是已經動搖國本了?  10/23 12:07
→ cerwvk: 加害人/被害人重新定義 跟指鹿為馬差不多.  10/23 12:08
噓 akwa: 國文老師在哭 請仔細看  10/23 12:08
推 outlaw21121: 口桀口桀口桀  10/23 12:08
推 will331: 聖傑他爸姓卍  10/23 12:08
推 skery3188: 檢警吃案有犯法嗎  10/23 12:09
推 snowfirefox: 八卦版就算了,巴哈那群根本沒人甩檢察官,可憐  10/23 12:10
推 fantacliff: 垃圾就垃圾怕別人講喔 敢做不敢當喔 可憐 廢物田伯光  10/23 12:11
→ fantacliff: 出來單挑 我拿木棍  10/23 12:11
推 s9041200: 被害 = 加害 ????  10/23 12:11
推 cerwvk: 順帶一提 可教化之後 司法對我而言沒啥公信力可言.  10/23 12:11
噓 roro8016489: 援引錯誤法條是不是原法條只能輕判? 訟棍為什麼那麼  10/23 12:11
推 joe2233344: 法律是寫不能公布受害者,田拉基是加害者  10/23 12:11
→ roro8016489: 喜歡恐嚇 好好承認違規停車等級的責罰很難嗎? 以為  10/23 12:11
推 james71321: 你帶風向?  10/23 12:11
→ roro8016489: 你用了法官就會判 被告都沒異議喔?  10/23 12:11
噓 GiftjokerPTT: TSJ不口交不強姦不靠爸  10/23 12:12
噓 yoyodio: 殺人強姦放火以後都不准報導好了,想殺誰想姦誰都ok  10/23 12:12
推 rrecally: 嚇死寶寶了  10/23 12:12
→ x284yk6cjo5: 田victory傑  10/23 12:13
推 s04416: 加害人 被害人 傻傻分不清楚  10/23 12:13
推 stayforever: 草田 腎結石報到  10/23 12:13
推 jimmylin0709: 加害人變成被害人了 真的很厲害!  10/23 12:13
→ gji5k4g494: 被害人啦 嗆那麼大聲結果引錯法條  10/23 12:14
推 RAY1203: TSJ 打球  10/23 12:15
推 xiaolu5566: 聖結石?  10/23 12:15
→ will331: 聖傑  10/23 12:15
→ hiyashi1986: 法條是寫被害人,哪裡有提到加害人,我眼睛業障重?  10/23 12:15
噓 JotaroKaga: 檢察官眼睛長包皮?明明法條就是說被害人,跟加害人偛  10/23 12:15
→ JotaroKaga: 啥關係?  10/23 12:16
→ vltw5v: 聖結石嗎?  10/23 12:16
推 SaintTree: 越搞越大條的標準範例  10/23 12:17
噓 cryalice: 白色恐怖嗎?  10/23 12:17
推 iuus: 田腎截是強姦犯  10/23 12:17
→ iuus: 嗎  10/23 12:17
→ fissive: 第一行加害人是檢察官自己說的好嗎 又不是法條 法條可是  10/23 12:17
→ fissive: 規定不可公佈被害人資訊  10/23 12:17
→ swanc: 李慶義說的是加害人,可是拿不得公布被害人法條出來講,他  10/23 12:18
推 Chen7: 好大的官威  10/23 12:18
→ swanc: 媽回去跪國文老師啦  10/23 12:18
推 wisonmann: 闐剩劫 是誰?  10/23 12:18
推 ihczfu: 田伯光  10/23 12:19
噓 h520194: 看到原po還回文說看第一行真的會笑死,第一行法條是啥?  10/23 12:19
→ kkjjkkjj: 官威好大喔  10/23 12:20
噓 kinik: 怕暴  10/23 12:21
噓 fiegger: 幫噓  10/23 12:21
推 kai0014: ???????  10/23 12:21
推 nj46: 加害人被害人,抖戚?  10/23 12:21
推 goodboy98: 笑死 我南投朋友叫田聖杰不行逆 我靠邀他 干你屁事  10/23 12:21
推 Mubing: 第一行三小?他說的就是法律?引用內容就是被害人,自己  10/23 12:21
→ Mubing: 秀下限?  10/23 12:21
→ asd70208: 改肉搜爸爸可以嗎XD  10/23 12:22
噓 OneChao: 法條自己加內容欸  10/23 12:22
推 winnie28: Bang!  10/23 12:23
推 tina5566: 火越燒越大  10/23 12:23
噓 as81349507: 你才仔細看  10/23 12:24
噓 redmoon168: 官官相護是吧?護航勒!  10/23 12:24
推 ian2140: 你搞錯了吧 加害人是另外寫的  10/23 12:24
噓 aa780318: 白痴第一行不是法條  10/23 12:25
→ ian2140: 法條是指被害人吧  10/23 12:25
推 willion003: 跳板仔  10/23 12:25
推 tttt0204: 我就bang 個怎麼了 抓我啊智障檢察官  10/23 12:26
推 soto2080: 重新定義被害人  10/23 12:26
推 katanakiller: 到底是誰沒仔細看  10/23 12:26
噓 bij831: 跟鄉民對幹,不會什好下場  10/23 12:27
→ gilishugo: 至今仍逍遙法外。  10/23 12:27
噓 mmmimi11tw: 不爽罰我阿怎樣 不能講哦  10/23 12:28
噓 mikamos: 看清楚法條是保護「被害人」好嗎,第一行寫的是他自己講  10/23 12:28
→ mikamos: 的,難道有比法律大嗎  10/23 12:28
→ hackfox: 他媽的整個法條都沒說加害人啊,書讀到哪裡去了  10/23 12:28
噓 NavBlack: 看清楚好嗎  10/23 12:29
推 dob52257295: 法條是規定不得公布加害人的資訊嗎?還是我看錯?=.=  10/23 12:30
推 dyrus: TSJ  10/23 12:30
噓 boyambrose: 眼睛很好用啦 還是邏輯沒帶出門?  10/23 12:31
→ mikamos: 警察爸爸是有這麼大每個單位都想壓?  10/23 12:32
推 wtf0718: 出來打球啊  10/23 12:32
噓 pices: 聖傑出來打球啊 狗畜生  10/23 12:32
噓 a1598546: 是加害人吧?  10/23 12:33
噓 mioaria: 權貴社會 可憐歐  10/23 12:33
噓 kevin82302: 又再騙點閱率了嗎 口口聖潔口口  10/23 12:33
推 pttshawn: 勝傑: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  10/23 12:34
噓 goldmouse: 第一行是律師講的 刮號內的是法條  10/23 12:34
推 junnn: 要給政府一點壓力 只要有人因為此事被告 就一張票也不投dpp  10/23 12:34
→ junnn: 可惜台灣人最不會的 就是保護人民自己  10/23 12:34
→ goldmouse: 你拿律師講的反駁法條 全新理解?  10/23 12:34
噓 hank791221: 看懂法條好嗎  10/23 12:34
噓 Clinff: 是當大家不識字嗎 法規哪寫加害人了?  10/23 12:34
推 wald5566: 看法條規定好嗎 文組  10/23 12:34
推 bekinoko: 法盲喔 警察不說謊 不犯罪 不口交  10/23 12:35
推 doorbell: 老這加害人的爸爸很糟,根本不適合擔任公僕  10/23 12:36
噓 kusodirector: 保護加害人?  10/23 12:36
噓 propofol316: 欸 你會瞬間移動喔?  10/23 12:36
→ dream0131: 草屯田伯光是強姦犯  10/23 12:37
→ f1045000: 兩個槽點 應該是第13條 然後條文是寫被害人  10/23 12:37
噓 a880338: 嘔嘔嘔嘔  10/23 12:38
噓 buryer: 呵呵 拿錢出來洗地逆 垃圾檢察官  10/23 12:38
推 ihero: 可是你引的法條寫被害人耶?  10/23 12:40
推 denny811012: 腎結石  10/23 12:40
噓 JamesChan51: 帶風向是不是  10/23 12:40
噓 ya123yo: 腎結石  10/23 12:41
噓 ariely: 法條寫被害人欸  10/23 12:42
噓 vezart: 原來是被害人的部分啊  10/23 12:43
噓 balabe543: 所以 法條上是被害人 檢察官說是加害人? 現在是這種平  10/23 12:44
→ balabe543: 行宇宙的情況嗎?  10/23 12:44
噓 hanamini: 強姦犯怕人說  10/23 12:44
噓 wario2014: 其實鄉民有很多方法可以表達不滿,法律白紙黑字寫好好  10/23 12:44
推 rltc: 日日聖�纁� 不是強姦犯 不是加害人 爸爸不是草屯警局所長  10/23 12:44
→ wario2014: 何必跟自已過不去  10/23 12:45
噓 faze: 笑死  10/23 12:45
噓 momowawa1981: 幹李娘  10/23 12:45
推 iwtwin086051: 加害人 有法規保護嗎?  10/23 12:46
→ prstar: 明明寫被害人  10/23 12:46
推 SeTeVen: 真香,台灣法律人對臭雜種真的很通融  10/23 12:46
噓 xkiller1900: 性侵垃圾,勝結打球啊  10/23 12:47
→ SeTeVen: 當到檢察官連法條都看不懂,可悲文盲  10/23 12:48
→ SeTeVen: 台灣檢察官素質不意外,文盲也能當,難怪在法庭上都跟8+9  10/23 12:48
→ SeTeVen: 沒兩樣  10/23 12:48
噓 koyuri: 這位檢察官是怎麼考上的啊?法條上明明寫被害人啊?  10/23 12:49
推 smallkop: 當我文盲?  10/23 12:49
→ koyuri: 官官相護到拿法條來騙人?草屯賢結的背景真他媽的強  10/23 12:51
推 jaguars33: 哪位檢察官啊 不是應該要地檢署的發言人說話嗎  10/23 12:52
噓 brad001: 秉著自己良心 好好說話好嗎  10/23 12:52
噓 dswing: 提油救火超無腦  10/23 12:52
噓 CIDgreen: 你是他馬籍?  10/23 12:53
噓 obov5116: 強姦犯變被害人嘍?去你媽TSJ  10/23 12:53
噓 a00OO00: 不錯喔..移花接木.你以為大家看不懂中文嗎?  10/23 12:53
噓 MalimaKaSu: 你是誰派來的拉  10/23 12:54
推 eiki787: 改叫 由勝傑 好了~ XD(應該沒同名同姓的吧  10/23 12:57
噓 nature1021: 法條說被害人資訊,然後你曲解成加害人資訊?  10/23 12:57
→ Ankuo: 記者寫加害人,法規寫被害人,這個記者哪裡來的,保安帶走  10/23 12:58
→ Ankuo: !!  10/23 12:58
噓 iMANIA: 恐  10/23 12:59
推 wise0701: 條約是寫被害人,律師自己亂改成加害人  10/23 12:59
→ passpasshao: 法條說被害人,阿請問原來性侵犯是被害人??邏輯呢  10/23 13:00
→ passpasshao: 哪位檢查官幫你背書的??我現在就去舉發他  10/23 13:01
→ K783594A: 美國再次偉大  10/23 13:01
噓 charlieliu: 性侵垃圾最好一輩子性無能  10/23 13:03
推 sonic5566: 為什麼公開加害人,會違反公開被害人資訊的法律?  10/23 13:03
噓 fago: 朝聖  10/23 13:04
推 okitawawa: 都當到檢察官了還亂用法條想帶風向 有夠丟臉  10/23 13:04
推 Iamtheking: 吃屎啦  10/23 13:05
推 foxher: 田勝傑是誰?最近好紅  10/23 13:05
推 POD0741: 田勝傑?  10/23 13:07
噓 starguardian: 請仔細看  10/23 13:11
→ super10000: 兩造都未成年都不可公佈  10/23 13:11
推 kendiv: 萬聖節  10/23 13:12
→ joinptt: 李聖傑:誰在叫我?  10/23 13:12
噓 Coslate: 你很緊張?  10/23 13:12
推 randy061: 一直叫人看第一行是中文有問題?  10/23 13:13
推 asd88552233: 田聖傑 田聖傑 田聖傑  10/23 13:14
推 inmor: 這檢察官要懲處吧!引用錯誤法條  10/23 13:15
推 neomaster: 我有朋友剛好同名同姓也不行嗎  10/23 13:15
→ neomaster: 甲聖傑 申聖傑 好多梗  10/23 13:16
推 rachihwei: 性侵還不敢承認,懶覺是被狗啃?  10/23 13:17
噓 DKPCOFGS: 保護強姦犯  10/23 13:17
噓 lanjack: 第 13 條  10/23 13:17
→ lanjack: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  10/23 13:18
噓 glave: 法條規定被害人,檢察官扯什麼加害人不能公佈  10/23 13:18
→ lanjack: 導或記載有被  10/23 13:18
→ lanjack: 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辨別身分之資訊。但經有行為能力之  10/23 13:18
→ lanjack: 被害人同意、  10/23 13:18
→ lanjack: 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認為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10/23 13:18
→ lanjack: 前項以外之任何人不得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或揭露第一項  10/23 13:19
→ lanjack: 被害人之姓名  10/23 13:19
→ lanjack: 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  10/23 13:19
→ lanjack: 第一項但書規定,於被害人死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  10/23 13:19
→ lanjack: 會公益,認有  10/23 13:19
噓 sluttervagen: 幹你娘以為拿法條壓我會怕嗎?幹你娘肏雞掰  10/23 13:20
推 johngy: 還想誤導阿?明明就寫被害人 洗咧烤  10/23 13:21
推 ryan999fish: 垃圾  10/23 13:25
推 linja: 拿保護被害人的法來包庇加害人,有牌流氓真的沒有下限  10/23 13:26
推 keroro39: 有爸爸真好  10/23 13:27
噓 rane: 法規寫的是「被害人」,第一句某人說啥跟法規沒有關係  10/23 13:28
→ jones2011: 話說,這位南投國的檢察官是哪個學校教出來的?  10/23 13:29
→ jones2011: 要不要問問他的指導老師怎麼教?被害人?加害人?  10/23 13:31
推 plane1110: 這條規定只寫被害人 怎有辦法凹成是加害人??  10/23 13:31
噓 ganhua: 嘻嘻  10/23 13:31
→ jones2011: 連法條中的被害人跟加害人都分不清,不追回學位嗎  10/23 13:32
推 kuyfd456: 前後文不對,加害人還是被害人不同啊  10/23 13:33
噓 foxey: 明明就有很多相關法條 只挑想要的出來  10/23 13:34
→ kuyfd456: 保護性侵犯?  10/23 13:34
推 CanDz: = = 這篇文 被害人跟加害人搞不清楚 還叫人看第一句 都被  10/23 13:34
→ CanDz: 搞混了我  10/23 13:34
噓 deffejfr: 田僑啊傑  10/23 13:35
噓 jocowbae: 帶風向嗎  10/23 13:38
推 srxteam0935: 史上最爽的"被害人" 下體大滿足還金身護體 司法之恥  10/23 13:38
噓 qwe875416: 明明寫禁止透露被害人。眼瞎了?  10/23 13:38
推 barton50195: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  10/23 13:39
噓 skyjumper: 想帶風向?  10/23 13:39
→ hotice9456: 重新定義被害人與加害人  10/23 13:39
噓 hitomi0519jp: 加害人就是要出來被洗臉啊,敢做不敢當?保護個屁啊  10/23 13:40
→ hitomi0519jp: ,管你幾歲,死好  10/23 13:40
噓 h901106546: 真是令人作嘔  10/23 13:40
噓 scarbywind: 那草屯前局長 田裕彰勒  10/23 13:42
噓 Pheromone: 真的很害怕欸= = 都2020了還有白色恐怖?  10/23 13:45
噓 angels999: 所以性侵犯是被害人?  10/23 13:46
噓 leolkkcs8251: 法律人都垃圾  10/23 13:47
噓 aarzbrv: 罰鍰的主管機關是投縣府,這檢仔是兼任縣府官員喔喔?  10/23 13:48
噓 Bigcookie2: 田聖潔你跟你爸去死一死 草豚敗類父子 來告我啊 幹你  10/23 13:49
推 TIPPK: 小菸:不是性侵 是超X  10/23 13:49
→ alei0908: 閱讀能力堪憂...  10/23 13:49
噓 ryan2001: 看第一行幹嘛 看法條喇 滾  10/23 13:50
→ Bigcookie2: 娘 有這種廢物 九日光不用負責喔 幹你娘  10/23 13:50
噓 Tsukasayeo: 這個檢察官跟田家有什麼關係?還是背後收了多少好處  10/23 13:51
→ camomie: 第一段到底在說什麼  10/23 13:55
噓 aarzbrv: 第一段還有「而無正當理由」的要件才要開罰  10/23 13:59
噓 aarzbrv: 若仔細看個資法20,41將發現那律師可能在唬不查法條的人  10/23 14:00
→ kurapica1106: 他又不是被害人  10/23 14:03
噓 aarzbrv: 而且個資法6,19都把「當事人自行公開」列入除外情況  10/23 14:03
噓 ken5566: 李是說公佈加害人違反13條,但13條是寫被害人,又不是法  10/23 14:05
噓 yesman1214: 法醬閉嘴  10/23 14:05
→ ken5566: 官  10/23 14:05
→ yesman1214: 台灣就是一堆垃圾法律系的  10/23 14:06
噓 e2c4o6: 還想幫性侵犯講話?  10/23 14:07
→ psycho420: 奇怪法律保護被害人,加害人是在靠北啥  10/23 14:07
推 brianhsu: 13 項規定的是被害人耶,哪裡有寫不能公開加害者啊?!  10/23 14:07
→ lukelove: ~zz  10/23 14:07
推 leiu: 13條是不得公佈被害人啊,眼跟腦怎麼了?  10/23 14:10
噓 eririlover: 哈哈 連中文都看不懂也能當檢察官喔 真天才  10/23 14:14
→ eririlover: 加害人被害人傻傻分不清楚  10/23 14:15
噓 aaaaaaaaaa: http://i.imgur.com/UWGZmaq.jpg  10/23 14:15
噓 mozaiwen: 撿茶關?還是撿角官?搞的我好亂啊!  10/23 14:18
噓 likebj: 喔  10/23 14:19
噓 inindadader: 說不能公布加害人,結果佐證用的法條寫被害人?這需  10/23 14:21
→ inindadader: 要的是邏輯不是仔細看  10/23 14:21
推 hbc100: 那公佈強暴犯的老爸和他威脅網友的過程吧  10/23 14:23
噓 warzed: 笑死 他說不能公布加害人 可是引用法條是被害人  10/23 14:24
噓 kasaki: 你截圖都有法條內容了還看不懂  10/23 14:24
噓 shallwestart: 廢到笑  10/23 14:24
噓 jason90580: 法條寫的是被害人ok  10/23 14:28
推 chungj: 一堆法盲 條文中寫(當事人)是看不懂嗎?  10/23 14:29
推 rosydark: 性侵犯是"被"害人??不愧是鬼島法匠  10/23 14:32
推 edc3: 口屋。  10/23 14:39
推 RDS10: 幹又在保護強姦犯  10/23 14:41
→ rutp6j35566: 聖潔  10/23 14:42
推 edc3: 就讀南投旭光高中,至今仍逍遙法外的強姦犯田勝傑 ^^  10/23 14:45
推 edc3: 就讀南投旭光高中,至今仍逍遙法外的強姦犯田勝傑 ^^  10/23 14:45
推 edc3: 就讀南投旭光高中,至今仍逍遙法外的強姦犯田勝傑 ^^  10/23 14:45
推 chps920281: 樓主出來打球啊!被害加害傻傻搞不清楚  10/23 14:47
→ CHTWifiHinet: 兒少無論是受害人還是相對人本來就不能公佈  10/23 14:48
→ CHTWifiHinet: 樓上那些沒讀書的可以把兒少福權法讀一下嗎 Google  10/23 14:49
→ CHTWifiHinet: 就有的東西  10/23 14:49
推 edc3: 說過很多次了,很多時候,為什麼這些法律仔,才是台灣社會  10/23 14:49
推 edc3: 真正的亂源所在?看看「不能肉搜加害者」這條鳥規定  10/23 14:49
推 edc3: 就知道了。  10/23 14:49
推 wucrhow: 他就是咬事件的被害者啊  10/23 14:51
噓 gaussjordan: 誰啊 應該不是南投旭光高中的田盛傑吧  10/23 14:53
推 Solidsanke: 那改推他老爹跟學校警局不就好了  10/23 14:54
噓 hh123456799: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項哪裡寫到加害人???  10/23 14:54
推 edc3: 上個月高雄少女遭疑似戀童癖集團誘拐事件,民眾熱心自發的  10/23 14:55
推 edc3: 肉搜嫌犯,你他媽的怎麼沒看到你們這些法匠出來吠個幾聲,  10/23 14:55
推 edc3: 啊?  10/23 14:55
噓 Ruri2: 法條看清楚,想滅火倒油是不行的  10/23 14:56
推 edc3: 對比上個月高雄少女遭疑似戀童癖集團誘拐案,這些法律仔,  10/23 15:01
推 edc3: 現在,只不過是隨便搬個法條恐嚇鄉民,企圖把南投旭光高中  10/23 15:01
推 edc3: 田勝傑強姦同學這件事壓下去罷了。  10/23 15:01
→ edc3: 操作成這副肏樣,難看啦幹!!!  10/23 15:01
噓 jefy999: 恐嚇網友?鄉民不吃這一套啦!  10/23 15:03
推 fun791128: 金庸有個採花賊 田伯光,字聖傑  10/23 15:03
噓 MK47: 性侵犯也受保護 什麼垃圾法條  10/23 15:06
推 edc3: 《聯合報》這篇報導的原文:  10/23 15:12
推 edc3: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852532  10/23 15:12
推 edc3: 標題跟內文,麻煩都請認真看完再說。  10/23 15:12
噓 keyt99130: 所以呢 到時候真罰款連鎖上新聞 十萬我還出的起  10/23 15:15
推 edc3: 「公布男學生即等於女學生身分曝光,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  10/23 15:17
推 edc3: 如果記者白錫鏗在這裡的轉述符合事實,那真的是笑死,這他媽  10/23 15:17
推 edc3: 什麼神論證。  10/23 15:17
→ kensy9295: 只有一兩個公佈會受罰 但是大家一起公佈就不會了  10/23 15:26
推 kensy9295: 不然就宣傳田xxx有警官把拔就好啊 反正也沒提他做啥  10/23 15:28
推 zxc50385: 操他媽的田勝X強姦犯  10/23 15:28
噓 avcds1111: 登能檢察官 連法條都看不懂  10/23 15:28
推 symjay: 李義慶是眼幹嗎?  10/23 15:31
→ symjay: 李慶義啦,操  10/23 15:31
推 riveror: 下猛藥  10/23 15:35
推 edc3: 「公布男學生即等於女學生身分曝光,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  10/23 15:36
推 edc3: 如果記者白錫鏗在這裡的轉述符合事實,那麼這種鬼話,從一個  10/23 15:36
推 edc3: 檢察官的口中噴出來,你各位護航的法律仔,都不覺得可恥嗎?  10/23 15:36
→ edc3: 他媽的搓湯圓搓到語無倫次了XD  10/23 15:37
推 sai0613: 李慶義和李慶安李慶華有親戚關係嗎  10/23 15:42
推 jenoren: 本來就不能肉搜並公開他人個資,何況是刑案少年當事人。  10/23 15:43
→ jenoren: 何況還只是涉嫌!根本還未經判決確定…  10/23 15:45
→ jenoren: 什麼叫搓湯圓啊?笑死XD今天有人聲稱你犯罪,大家就可以  10/23 15:47
→ jenoren: 肉搜你和你家人嗎?  10/23 15:49
→ jenoren: 事實和證據只有承辦檢座和承審法官知道,  10/23 15:50
→ jenoren: 你憑什麼越俎代庖,自詡包青天轉世、替天行道嗎ww  10/23 15:52
推 rabbit2233: 幹你娘,三小  10/23 15:52
噓 Cottonz: 他是被害人?  10/23 15:54
推 edc3: 找到一則關於檢察官「李慶義」涉嫌包庇嫌犯跟滅證的舊聞,  10/23 16:01
推 edc3: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  10/23 16:01
推 edc3: https://digital.jrf.org.tw/records/b026-069  10/23 16:01
推 ivanww: Bang!  10/23 16:02
推 baliallin: https://i.imgur.com/Bj0xtee.jpg  10/23 16:06
推 edc3: 先跟你各位文組法律仔說一聲,省得你們又�Z�幙Q發現那副  10/23 16:07
推 edc3: 啊,不必白花力氣(再)滅證了∼網路上已有不只一處備份了^^  10/23 16:07
推 edc3: 瞎忙的肏樣^^  10/23 16:07
推 baliallin: 哪裡寫加害人?  10/23 16:08
推 focuspu: 能讓檢查官出來護航,歷史上最大尾的性侵犯是你?  10/23 16:10
噓 wres666: 文盲?  10/23 16:12
推 zxc50385: 聖傑坐牢了沒  10/23 16:13
推 edc3: 是說,如果是一隻具有包庇嫌犯跟滅證前科的黑檢,在這個時候  10/23 16:13
推 edc3: 跳出來,替就讀南投旭光高中的強姦犯田勝傑護航,似乎,  10/23 16:13
推 edc3: 也不怎麼意外^^  10/23 16:13
→ pei108: 全台灣就一個田勝傑?  10/23 16:17
噓 hws606: 第一行不是法條啊  10/23 16:20
→ berserkman: 所以要還受害者一個公道了嗎?還是要一直護航嫌犯?  10/23 16:22
推 loveup: 紗小? 米國田腎傑?  10/23 16:22
推 baliallin: 檢方原應幫被害人發聲 卻袒護加害人 這案子由南投檢  10/23 16:28
→ baliallin: 警偵辦看來不會有公義結果了  10/23 16:29
→ Ycosmos: 笑死 他是被害人嗎?  10/23 16:32
→ Ycosmos: 第一行是哪個智障寫的  10/23 16:33
推 jenoren: 幫大家框好重點了:)  10/23 16:36
推 sinonpower: 法規是寫被害人  10/23 16:36
推 jenoren: https://i.imgur.com/1QzoHee.jpg  10/23 16:40
推 jenoren: 行為人如果有罪自依法受罰;我們不用著急丟石頭。  10/23 16:42
→ jenoren: 公開他個資,若被告反而是我們損失!  10/23 16:43
→ jenoren: 大家也可以看看759樓板友的補充  10/23 16:45
推 jenoren: 也請不要開地圖砲�] 法律人或文組的板友並沒做錯事  10/23 16:48
→ jenoren: 不用一竿子打翻一條船,殃及池魚。  10/23 16:49
噓 adairchang:  10/23 16:50
推 clone29: 害我去看法條,他是被害人?靠  10/23 17:04
噓 a8866442: 台灣司法是死了嗎 專為權貴黑道服務  10/23 17:32
噓 noneid: 笑死,原本強姦的新聞鄉民討論個一兩天後熱度也就消失了  10/23 17:41
→ noneid: ,結果硬要壓消息,這下子不炎上也沒辦法了,活該啦幹  10/23 17:41
推 qqpbpp: 法規寫被害人,加害人那個是想護航的人自己講的,不是法規  10/23 18:02
→ qqpbpp: 內容  10/23 18:02
推 provider17: 法條都看不懂能當檢察官,可撥  10/23 18:12
噓 kinuhata: 再次證明鬼島=罪犯天堂  10/23 18:22
→ neoa01: 太嚇人了吧,小英民進黨政府 有好好的處理本案嗎?  10/23 18:24
→ neoa01: 沒有的話,又讓司法要民眾禁言,警察國家復辟了嗎?  10/23 18:25
推 aarzbrv: 個資法中「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10/23 18:26
推 aarzbrv: 分別在同法第6,9,19條這3條列舉除外耶!  10/23 18:26
噓 distantblc: 怕爆  10/23 18:26
推 ernestoch: 第一行的法律見解是條文語盲嗎?  10/23 18:29
噓 jjjjjjoker: 你是那個小畜生的爸爸派來的?  10/23 18:30
→ Heiken: 條文寫被害人 你說加害人 ?  10/23 18:41
噓 FatZaimosa: 田勝傑性侵犯全家死光光  10/23 18:50
推 alkahest: 田勝x?  10/23 18:52
噓 Beetch: 田田想你 田田問自己  10/23 18:53
推 coldtoby: 是在騙文盲喔 法條寫被害人 想帶什麼風向  10/23 18:57
噓 sgw1412: 好大的官威阿  10/23 19:00
推 hughugher: 好大的官威阿  10/23 19:06
推 scott032: 保護強姦犯 是我大中華  10/23 19:20
噓 lazybr: 司法皇后的八門全都被開了  10/23 19:20
→ scott032: 看了一次是保護被害人 不是保護加害人 想騙誰啊  10/23 19:21
噓 alanton2003: 你仔細看  10/23 19:23
→ drmactt: 財力、權勢的贏家才是台灣司法案件中的被害者  10/23 19:29
噓 poiuy999: 保護的是被害人姓名吧  10/23 19:35
推 jacket7821: 甜  10/23 19:37
推 q1685000: 不就好屌動用關係恐嚇鄉民 草屯之恥  10/23 19:41
噓 kukuma: 仔細看三小,你才要仔細看吧  10/23 20:24
噓 libur: 牛頭不對馬嘴,法條寫被害人不能公佈啦  10/23 20:33
推 jason4571: 田勝傑強姦犯 有本事罰我  10/23 21:31
推 eevee015: 這篇原來是來舔剩孑的喔!  10/23 21:52
推 vlee: 又不是被害人  10/23 21:54
推 YuDragon: XDDD 自己改法條哦XDD  10/23 22:09
推 qqqzz: 都當檢查官了是看不懂法條喔  10/23 22:56
推 fun791128: 明明就被害人,這檢察官護很大  10/23 23:05
噓 xiangbudao: 玉章 聖傑打球  10/23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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